规范权力运行 打造阳光财政
市财政局
(2011年3月3日)
市财政局将规范权力运行变成全局性工作重点,变成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与财政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阳光理财相结合,与财政“三品”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建立公开、透明、明确的运行机制,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有序实施,完善权力运行全过程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规范友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办[2010]42号)要求,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美树任组长,从主要业务科室抽人组成专门的规范办,聘请3名法律专家担任顾问,并制定出台了《岳阳市财政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两上两下”工作步骤和程序。“一上”:各科室单位结合职能将各自的权力目录草案上交规范办;“一下”:规范办讨论并确定权力目录后,给各科室单位下达制定流程图、风险点、防范措施的任务;“二上”:各科室单位制定完流程图、风险点、防范措施草案,盖章并送分管领导签字后,上交规范办;“二下”: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完成后,我们将编印成册,全局干部人手一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目前,我们已经确定了99项权力目录,并按照“一权一表”的原则,制定了流程图、风险点、防范措施。为更好实现行政权力的对外公开与对内规范,方便以后长期有效使用和管理,我们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采用计算机数据库的方式对梳理内容进行汇总、编辑,形成表格化的实务操作体系,内容可以直接点击相关链接进行查询,目前已正式在外网公开。
二、规范流程,打造权力运行明白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权力行使过程中,规范的流程就是“器”。
一是权力清晰化,科学理清“权力清单”。我局各科室单位围绕“本部门、本岗位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具有哪些权力事项”、“这些权力事项存在多大的自由裁量权”、“对这些权力已有哪些制约监督制度,还要完善哪些制约监督制度”三个问题,对所有财政业务和内部行政管理权力进行了自查清理,对行政执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分类,并逐项登记造册。
二是工作流程化,明确权力运行路线。在公示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减少层级、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图中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每个环节由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结进行明确规定,使每名财政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有固定“路线”和“规矩”,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单轨制”、“标准化”。
三是程序规范化,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根据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情况,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干部选任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机构和岗位,做到行政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时限清楚,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四是标杆数字化,限制自由裁量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岳阳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本内容分为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三部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行政处罚裁量空间的条款26条,每个条款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一般违法行为、较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三种情形分设三个裁量阶次制订了具体处罚标准,并报市法制办登记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我们还实行严格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对大量资金、重大项目、涉及公众利益的一律要上局长办公会讨论决策,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整章建制,构建权力运行监督网
规范用权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要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则需通过对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等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加大制度的执行、制度执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让权力监督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
一是规范制度重细节。通过开展权力“搜索”,对各项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出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为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规范权力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对不规范的用权行为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架构。
二是执行制度重绩效。增强了对权力制约的有效性、针对性、可靠性。细化了部门预算,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试行编制了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专项预算。优化了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比重达到86.03%。加大了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和“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立了市直30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数据库。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荣获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先进单位,财政部领导评价:岳阳“管评分离”式协作评审有特色,是对财政评审工作的独特贡献。
三是落实制度重问责。我们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明确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促进各科室单位抓好落实。2010年,对没有履行好岗位职责和执行制度不严格的2个科室(单位)、2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名干部启动了问责程序;对2名反映作风不实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相应调整了工作岗位;受理涉及干部作风的信访件3件,均已调查办结。
通过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我们感觉到阳光理财找到了突破口和切入点,成为了财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38亿元提高到139.6亿元,净增100个亿,年均增长27.5 %;财政支出由49.8亿元增加到189.8亿元,净增140亿元;成功启动和实施了城区财政体制调整、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十大改革”,强化了收入、支出、乡财、队伍等“四大管理”,做活了洞庭湖区、财政文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等“三篇文章”,健全了公共财政体系,打造了岳阳的财政品牌。同时,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我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委建设民本岳阳先进单位、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财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建设现代财政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