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2014年1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谋划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思路,部署今年财政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主动作为,继续保持了财政运行的平稳态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概括起来为“六新”:
(一)财政实力迈上新台阶。去年,我省财政遭遇了经济增长放缓、政策性减收、严重自然干旱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各级财税部门超前研判,积极应对,强化征管,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据快报反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达到3307.29亿元,比上年增加369.34亿元,增长12.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23.61亿元,比上年增加241.45亿元,增长13.55%;上划中央收入1283.68亿元,增长11.06%。全省公共财政支出4635.5亿元,比上年增加516.5亿元,增长12.54%。尤其可喜的是,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双双实现突破,分别迈上3000亿元、2000亿元新台阶。多个市县公共财政收入也实现了新跨越,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市州达到11个,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49个,其中郴州、衡阳突破200亿元,邵阳、娄底、永州突破100亿元;桂阳、永兴、湘潭三县突破20亿元。79个财政省直管县共实现收入842.82亿元,同比增长14.85%,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28个百分点,新体制调动增收的效应进一步释放。
(二)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发挥财政精准调控的优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落实面向小微企业、转制文化企业及鼓励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取消和免征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7.8亿元,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多渠道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持适度财政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省财政安排资金620多亿元,并依托发展集团、湘铁集团、公路投三大平台公司新增融资约160亿元,重点支持公路、铁路、机场、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增加我省地方债额度,规模达到154亿元。着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筹集各类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约17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在10个县市启动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重点扶持县域特色产业。着力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和衡阳综合保税区建设,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增设立3亿元奖补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园区经济提质升级。大力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启动铅锌矿石和石墨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投入节能环保资金约69亿元,重点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武陵山片区9个县市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东江湖纳入国家良好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由长沙市扩大到长株潭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落户长株潭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启动政府绿色采购,对纳入“两型”产品目录的给予政策支持。
(三)民生改善达到新水平。按照守住底线、加强短板的思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教育方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帮助农村学校全面解决学生用床困难。完善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办法,支持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回购。医疗卫生方面,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提高到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到30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均补助提高到5000元。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升处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计生对象权益。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0元,保持“九连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增加21元和16元,农村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年补助分别增加865元和396元。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对城乡低保家庭和孤儿高校毕业生求职给予补贴。三农方面,落实各项种粮补贴政策,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资金,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发挥农业保险功能,支持抗旱救灾,共计理赔12.9亿元。省财政筹措资金6.8亿元,支持应对镉大米事件。启动洞庭湖区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推进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实施武陵山、罗霄山片区财政综合扶持政策,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为民办实事方面,省财政共投入资金240多亿元,支持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省厅承诺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四)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向改革要效益,以创新促发展,财政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释放。预算制度更加完善。延长编制周期,调整编审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组织部分省属高校试编政府性债务预算。提前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结余资金,建立预算国库联动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财政体制不断健全。下放华菱集团及附属企业主体税收,进一步规范省与市县分配关系。建立区域、流域和要素“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规模达到600.5亿元,缓解了市县财政困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覆盖省本级、市县预算单位。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扩大集中连村建设试点范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到村均6万元。
(五)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坚持依法理财,促进科学管理。加强法治建设和监督检查。推动完成《湖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立法,深入开展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开展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监督审查,前移监督关口。突出建章立制,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和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全省共完成评审项目2.57万个,审减金额251亿元,审减率达到17.7%。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46家省直部门,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范围扩大到97项,14个市州本级和31个县市区启动预算公开工作。严控行政成本,省直部门“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108家省直部门的216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93家省直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范围。提升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和收缴结算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会计标准体系,启动湖南省首届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注协、评协行业“诚信建设年”活动。推动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加强国外贷款管理,清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防控财政风险。启动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试点,推进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完成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县财政管理不断创新。如长沙市实行触摸式政务服务实时评价,湘潭市在经开区率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郴州市推进财政资金监督预警系统建设,衡南县围绕油茶产业整合资金等。
(六)干部队伍呈现新面貌。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安排,家毫省长亲自联系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多次开展专题督导。按照省委的要求和家毫省长的指示,厅机关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做到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重点内容贯彻落实、群众深度参与、健全长效机制“四个到位”,顺利完成了前三阶段的任务,共征求各方意见建议185条,查摆“四风”问题132条,出台相关制度措施6项。家毫省长评价 “特色鲜明、查摆深刻、整改有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开展重点岗位效能监督,述职测评优秀率达到100%。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全年共培训干部3500多人次。狠抓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全年共对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廉洁性审查。
新闻宣传、财政科研、老干、工青妇、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基建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五家归口管理公司取得了新的业绩,援疆、援藏、扶贫和挂职干部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是广大财政、财务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去年的财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家毫省长会前专门嘱咐,要我转达对各位参会代表和全省财政、财务干部职工的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感谢大家的辛勤劳动,感谢大家为财政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市县财力不够均衡,区域发展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需要反思;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不够,内部管理流程需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蕴藏一定的财政风险;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一届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也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做好财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准确把握全会对财税工作的全新定位
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中,《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两个重要论述是我国改革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贯穿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财政作为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也相应发生了重大转变,概括起来是“两个提升”:
1、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提升。《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基于国家治理理论对财政功能和作用的重新定位。它把财政工作与国家治理紧密结合在一起,财政的功能得到了拓展,视野得到了拓宽,扮演角色转变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操盘手和宏观调控的中枢,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2、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得到了提升。《决定》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还在报告说明中对财税体制改革作了专门阐述,指出财税体制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可以说,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又一次全面重大的体制重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财政工作、财税体制改革重要性的提升,对我们做好工作赋予了更大的责任、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把好定位、站好岗位,以更加积极进取的态度、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深刻领会中央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决定》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个方面推进改革,这为我们做好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安排,主要内容包括:
1、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一是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二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五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六是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七是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2、税制改革方面。一是加快营改增步伐,1月1日起,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力争4月1日起实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二是1月1日起,实施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三是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研究提出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清理收费基金方案。四是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把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同时调整现有部分品目的征税范围和税率。五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六是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七是加快推进环保税立法,实施排污费改税。八是进一步健全关税制度。
3、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深入研究、周密设计,经中央决策后予以推进。
此外,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行,在没有部署之前,编制2014年预算时仍将这些事项作为重点支出安排,但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填项目的办法。
(三)科学谋划全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也需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内容。厅党组经过深入研究,确定今后一段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以强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发挥财政引导功能,调动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财政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运行体制机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2、基本目标。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力争到2020年构建四项更加科学的财税体制机制。一是着眼于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互动机制。二是着眼于完整、高效和透明,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预算管理机制。三是着眼于人本、绩效和可统筹,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财政支出分配机制。四是着眼于规范、均等和可调控,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省以下财政体制。
3、主要任务。要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稳步实施”的总原则,做到“两个区分”:区分近期实施和中远期规划,对已经明确了时间表的,抓紧实施,加快推进;对还需要探索的,加强研究,尽快启动。区分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对中央层面统一部署的改革,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执行;对我省可自行开展的改革,则要大胆创新:
一是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要区分市场性和公共性两个层次,在支持内容上,由直接支持竞争性领域产业、企业的发展,转向支持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上来,重点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支持方式上,由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逐步改为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身发展积极性的股权投资、有利于调动金融资本的贷款贴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担保体系建设等间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优化财政保障民生的制度。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原则,统筹做好改善民生工作。要注重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政府主要是保基本,不能做过多过高的承诺。要把握“与其被动买单、不如主动请客”的工作方法,对符合改革方向、看准看清的民生大事,大胆出击,多做“雪中送炭”,少搞“锦上添花”,花小钱办大事。要加强制度建设,统筹制定民生政策,注重花钱买机制而不是简单花钱买稳定,着力解决地区差异大、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三是改进预算管理机制。要推动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到省直所有部门和市县各级政府。改变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审核重点由年度平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效果拓展,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不同预算之间的相互衔接以及资金的相互统筹,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规模控制机制,强化对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的全过程审批和监督,研究探索逐步把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着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四是改革支出分配机制。我省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财政穷省,要更加注重精打细算,建立科学的支出分配机制,把有限的资金用出最大的效益。要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六位一体”的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改变传统以钱定事、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模式,转向以事定钱、先有项目后有资金。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构建新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五是推进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要依法依规科学理财,规范资金分配审批程序,根据资金类型和额度,严格按照规定和权限报批。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先定办法、后分资金,压缩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固化。加强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
六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重点是调整转移支付制度,资金分配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专项转移支付中用于基层政权运转、发放工资以及实施公共管理等事项的,也要严格落实到位。
三、关于2014年全省财政工作
2014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后的第一年。总的来看,全省财政经济运行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相互交织,虽总体回暖、整体向好,但基础不够牢固。
从经济看,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经济体延续了缓慢复苏势头,我国、我省经济自去年底开始出现明显回升态势,随着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向好的态势将进一步巩固。但经济全面复苏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我省增长动力不强、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等因素依然制约经济发展。
从财政看,今年收支矛盾将十分突出。收入方面,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已成趋势,国家继续实施减税清费也将造成财政减收。支出方面,新增支出不少,而刚性支出很难压减。
综合判断,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有利条件要多于制约因素,机遇大于挑战,财政发展仍将大有可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定2014年全省和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增幅为12%左右。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改革,规范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开展对已取消、停征、降标收费项目的回头检查,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充分发挥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用好用活专项资金,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完善增加居民收入的财政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培育电子商务、旅游文化等紧贴市场需求的新兴消费热点。加大对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及监管执法的支持力度,优化消费环境。把扩大投资总量与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方向结合起来,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棚户区改造、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领域资金需求,逐步压减竞争性领域项目支出。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服务领域。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过剩产能化解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流通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做好第一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的各项工作,提升县域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支持长沙市实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
(二)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长株潭地区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支持农业“休养生息”。启动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推进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支持启动“五小水利”五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国家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重点省政策,缓解粮食收储仓容压力。适当扩大农业保险规模,探索开展地方特色农业品种保险,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 “百企千社万户”、“百片千园万名”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化、机械化、产业化、合作化。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平台,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土地向大户集中。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和乡村治理机制等四项制度创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乡村撤并、人员精简。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国家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示范试点。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民体育健身等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重点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及部分困难边界县脱贫解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积极运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按照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支持实施“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创建工程,充实新型城镇化内涵。推动开展新型城镇化示范试点。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民生财政建设
改进民生保障方式。教育方面,要注重区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社保和就业方面,要在守住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这条底线基础上,健全多缴多得、劳动致富的激励机制。医药卫生方面,要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模式,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机制。
充实民生保障内容。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缓解城镇“大班额”难题。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全面发展。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面。研究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支持完成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保险统筹管理,推动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支持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继续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作用,重点支持社会福利、体育公益及校外教育事业发展。
提高民生保障标准。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10%的标准继续上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对城乡低保户实行应保尽保。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由46家增加到82家,市县全面启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加强统筹整合,加快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性债务预算编制试点,加快建立债务分类预算管理制度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探索省级滚动预算管理改革,尝试性选取部分重要政策、重大规划和重点项目试编跨年度滚动预算。进一步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在2013年基础上再压减1/3以上。开展财税优惠政策清理。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中央明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研究探索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从整体上提高转移支付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均衡协调发展。
支持相关领域改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收入分配、养老、医药卫生、教育、科技、住房、水利等相关领域改革,适时启动省属非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今年国家将适时推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制度,单位和职工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形成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财政部门要及早做好准备。
(五)坚持科学规范,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动出台新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加强《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深入开展“两依”示范点建设。完善征管办法,突出以票管收,创新收缴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稳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会计的基础作用,依法履行会计管理职责。出台湖南数字财政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以应用支撑平台为核心的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加快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扩大到各层级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突出加强对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型经济等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加强对资产购置的审核管理,从预算源头控制支出、平衡配置,避免部门资产闲置浪费和配置苦乐不均。扩大投资评审范围,逐步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推动财政监督转型,加快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推动政府采购扩范围、上规模、增效益。进一步完善预算国库联动机制,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固化。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和综合评价机制。选择部分公益性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协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搞好政策衔接,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
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推动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完善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在有条件的地方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实行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和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推动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和考核机制。
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抓紧修订省直单位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省属金融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建立一般性支出控制机制,省直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统筹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六)坚持素质提升,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这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基础。当前,我省正处于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广大财政干部一定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和要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这里,我着重强调“五讲”:
讲大局。守盛书记在多个场合指出,“发展是全省最大的大局”,“新一轮改革是湖南发展的重大机遇,湖南决不能输在新的起跑线上”。财政部门讲大局,就是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改革是贯穿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工作的最大主题,我们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全部改革到位需要反复论证、大胆探索、强力推进,决不能议而不决、谨小慎微、裹足不前。
讲创新。改革就是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改革。在工作流程、资金分配、财政管理等各个环节中都有很大的创新空间,关键是有没有深入思考。创新要靠积累,就是要不断学习、不断总结。财政局长一定要脑勤、手勤、腿勤,不但对财政数字、财政家底要了如指掌,对政治经济社会其他方面的情况也要心中有数。创新要有闯劲,不怕风险、不断试验、不停探索,改革中的很多问题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靠我们大胆地闯出一条新路。
讲服务。这是由财政工作的特点决定的。财政受民之托为民理财,服务对象十分广泛,包括部门、企业、群众等。很多时候我们不可能完全满足方方面面的需求,这就要求把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放低身段,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这样才能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为财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要自我革新、自觉放权,多换位思考,特别是对困难部门、困难企业、困难群体一定要有底线思维,该支持的要优先支持,该托底的要坚决托底。
讲效率。效率是管理的根本问题,是反映部门形象的重要标志。财政干部一定要讲效率,对上级部门和党组布置的工作,要雷厉风行、不等不靠、尽快决策、抓紧落实。要树立“马上就办”的意识,常事快办、特事特办、部署即办。要善始善终,做到交办事项件件有回音、有反馈、有结果。
讲纪律。严明的纪律是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的保证。第一是政治纪律,就是要坚决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第二是工作纪律,就是要依法依规科学理财,按程序制度开展工作。第三是廉政纪律,这是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制定财政部门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财政干部政治生命安全。
同时,要深入开展厅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抓好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市县财政部门、厅归口管理公司、省注协评协行业党组织要按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省厅也要加强指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同志们,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共同谱写全省财政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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