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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09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9-03-09 浏览次数

 

 

 

岳市财纪〔20091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

2009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最近,中央、省纪委、市纪委就加强2009年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相继发文,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系列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各级财政部门及局属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针对春节期间消极腐败现象容易多发的特点,强调和重申中央、省、市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游山玩水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严禁用各种名义新设和变相增加津贴、补助项目,提高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努力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奢侈浪费和各项纪律和规定,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道德防线。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军车,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三、要切实关心群众,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各级财政部门及局属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捐助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的优抚和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库区移民及城镇“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确保国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国家春节期间对低收入群体专项保护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要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财政部门及局属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要对本地本科室、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问责,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局属各科室、单位要于200922日前将上交或拒收礼金礼品情况报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上交或拒收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

   22009120日《中共岳阳市纪委请示报告单》

 

 

 

��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春节  廉政建设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55   2009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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