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两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分析当前财政投资评审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厅党组历来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非常重视。今天,耀斌厅长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对我们的会议高度重视,李绍刚主任、李小梅处长专程来长参加我们的会议。等下,绍刚主任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大家研究工作时参考。
一、充分肯定近两年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近两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谋大、谋远、谋新、谋实”的要求,以大局观念、长远眼光、创新意识和务实举措,着力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据统计,2010-2011年,各级财政部门共完成评审项目38576个,审查金额1439.41亿元,审定金额达1140.79亿元,审减298.62亿元,平均审减率为20.75%。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中心工作,评审地位不断提升。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强化职能,健全机制,努力服务财政中心工作。
1、树立评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牢固树立“评审就是服务”的意识,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力求用数字标准和事实说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经过不懈努力,财政投资评审的公信力、权威性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同,评审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目前投资评审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成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许多市州、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指导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解决评审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和采纳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投资评审的参谋作用。株洲市市长王群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财政投资评审要在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和强化预算监督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衡阳市市长张自银专门批示:“政府投资项目先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再由审计局对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计,评、审分离,相互监督,以确保结论公正”。长沙县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工作。
2、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主动加强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等机构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职能作用。一是为部门预算编制服务,提高了建设项目的预算约束力。近年来,一些地方加强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真实性,改变了以前项目预算太粗、项目不实等突出问题。二是围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集中支付提供了技术性、基础性审核工作。建设资金的拨付与其他资金拨付相比,具有周期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等特点,各评审机构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准确地提供资金拨付依据,防止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及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浪费等问题发生,为财政资金及时、安全拨付提供了可靠保证。三是积极为政府工程采购服务,通过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工程项目的标底、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为政府工程采购预算的核定提供了可靠依据。
3、突出项目重点,拓宽服务领域。近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抓住民生工程项目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投资范围不断拓宽的契机,不断健全评审制度,强化评审职能,提高评审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满足政府投资领域拓宽的需要。目前,评审范围已从单纯的预算内投资项目拓宽到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等所有财政性资金,从新建项目拓展到扩建、维修等所有建设项目。如株洲、衡阳、郴州等市县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评审,省财政将病险水库项目纳入重点评审,收到了良好效果。
4、创新组织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近两年来,随着财政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评审力量不能满足业务增长需要的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评审机构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方式。一是购买服务。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初审,评审机构复审的工作方式,解决了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岳阳市采取“管评分离”的原则,对所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机构协助评审,探索出了一条较为规范、可行的组织评审新模式。二是抓大放小。有的市县根据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评审工作,把有限的评审力量放在刀刃上。三是计划评审。通过提高评审工作的计划性,合理安排评审力量,做到有序评审。通过评审组织方式的改革,大大提升了服务能力。
(二)强化管理职能,评审机制不断健全。近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投资评审制度建设,通过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能。
1、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横向制约机制。在财政部门内部,通过建立健全横向制约机制,规范评审流程,强化评审结论的使用,理顺了评审机构与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如怀化市、常德市、邵阳市、长沙县、津市等制定评审操作规程,对评审项目的确定、工作流程、相关机构职责、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结论的批复等进行明确规范,逐步建立了“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制约机制。
2、强化目标激励,健全纵向联动机制。为有效解决各地发展不均衡、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不断加强对市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并在工作中完善了以项目分工管理和目标考核为手段的纵向激励机制。
一是合理划分财政投资评审级次。针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涉及省、市、县不同级次的现象,为合理分工,我省出台了《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级次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评审级次的明确,既调动了市县财政部门推进评审工作的积极性,又有效防止了多头管理,避免了重复评审和规避评审现象。
二是加强对市县的支持考核力度。为加大对市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2011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省对市、市对县的经常性指导机制,健全了系统协作交流机制,完善了省对市县的支持措施。在管理层次上,注重发挥市州优势,支持建立市州对所辖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平台。如长沙、株洲、郴州等市州每年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议,郴州市还对目标考核先进县市区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考核激励,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经省厅考核评定,9个市州、32个县(市区)被评定为2010-2011年度全省先进单位。
3、严格财务监管,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近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针对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基建财务管理松弛、结算超预算、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现象,加强与监察、审计、建设等单位的沟通和联动,形成“组合拳”,强化建设单位职责,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如会同县、冷水江市与纪委、住建、审计等单位成立联席办公小组,对影响造价的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攸县对县属建设单位进行基建财务培训,明确评审要求,提高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和造价管理水平;省厅对各种超列管理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项目,给予暂缓拨付资金处理,倒逼建设单位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发挥技术优势,评审手段不断完善。工程技术管理是评审工作开展的主要手段,也是财政投资评审的核心内容。各级评审机构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不断创新评审手段,前移服务平台,更好地发挥评审技术优势。
1、前移服务平台,控制造价关键环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手段,不断前移评审关口,将投资评审介入到设计、招标阶段,取得了明显成效。如省评审中心对韶山6号楼、党史陈列馆项目合同环节进行了把关,及时纠正了合同中不利于降低造价的条款,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损失;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正着手建立评审专家库,通过吸纳社会各投资领域的技术权威,参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
2、跟踪管理服务,提升评审效率。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从两个方面提高跟踪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与预算管理无缝对接。按照建设项目的实施步骤,对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各个环节及时评审,动态管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预算管理机构,将财政投资评审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评审效果。二是实行对重大项目派驻财政跟踪评审员制度。针对项目单位普遍存在的工程技术管理薄弱的问题,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重点项目,如省评审中心对超级计算机中心、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派遣评审员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监督,通过对工程合同、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关键环节的把关审核,有效遏制了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行为。
3、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随着评审工作的发展,各评审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除了配备专业的设备外,还通过积极构建信息平台,建立专门网站来提高评审效率和加强评审交流。如,岳阳市评审中心设立公众网站,成为政策公告、信息发布、经验交流、接受监督的阳光评审专业平台;长沙县评审中心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评审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目前,省评审中心正与厅信息中心衔接,争取支持,研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夯实基础工作,评审队伍不断优化。近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针对外聘人员为主的评审人员组成结构,夯实基础工作,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评审队伍。
1、用公正的程序选调专业人才。各级财政部门注重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干部到投资评审管理岗位上来,如长沙、株洲、常德、永州等市州机构负责人均从财政部门其他岗位提拔到评审岗位上来,高配为副局级干部。近几年来,市级评审机构负责人与财政内部其他岗位进行换岗交流面达到60%。同时,各评审机构注重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广泛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财政投资评审队伍中来。截至去年年底,全省除14个市州全部设立评审机构外,123个县市区有107个已经设立评审机构,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等市所辖县市区均已设立评审机构。全省评审机构从业人数887人,其中80%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为开展评审工作提供了专业保障。
2、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各评审机构注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评审行为。在质量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复审、外部监督、廉政保证金等制度,规范评审行为。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强化绩效考评,激发评审员工作积极性;同时,切实保障聘用评审员的各项合法权益,为他们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劳动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以合理的待遇留住人。如长沙县等评审机构出台了适应市场的工资正常调增办法,并且经县政府同意,分年度从聘用的评审员中考录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以稳定评审队伍。
3、用和谐的团队文化带队伍。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注重培育和谐进取的团队文化,创新工作理念,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业绩。一是以事业聚人心。教育和引导工作人员以中心为家、以事业为荣、以评审为责,共同推进我省财政投资评审行业发展。二是以能力求发展。采取业务培训、案例分析、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拓宽评审员的工作思路和知识面,提高评审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以真情带队伍。注重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动关心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学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大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四是以廉政保平安。通过教育、引导,帮助评审员牢固树立“勤政促发展,廉政保平安”的思想,经得起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政,无私奉献。
总之,近两年来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省财政投资评审战线的同志们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评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评审操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评审职能的进一步发挥,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当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面临的形势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财政经济政策宏观环境,是做好投资评审的基本前提。总的来看,做好当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有利因素较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投资仍然是我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手段,我省一大批民生工程和公益项目,包括水利、交通、城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湘江流域治理等重大项目将加快实施,为投资评审工作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公共财政的理念不断增强和升华,财政支出管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集约型、精细化”转变,对投资评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改革,强化建设项目的预算约束和财务监管,为投资评审工作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当然,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展面临的挑战也不少:财政投资评审是一项新的财政管理手段,也是对财政投资项目传统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必然面临传统管理思维和习惯的阻碍;现行的评审管理制度级次低、约束力不强,难以协调和监督投资评审相关利益主体;全国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体制,各省市之间在职能定位、评审范围、组织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评审队伍的专业素质、理论水平不能满足评审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既要增强信心,鼓足干劲,也要有进取意识和拼搏精神,不惧困难,勇于挑战,努力推动全省评审事业发展。
根据财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树立大局观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以往工作中将评审工作仅仅局限于一种专业技术手段,单纯地就评审论评审的思维方式,要将评审工作放到财政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和谋划。要善于研究和解决影响评审工作发展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要审评并重,从宏观上、制度上提出政策建议,实现“评”与“审”的有机结合。
二是坚持独立评审。投资评审工作只有坚持独立客观的原则,才能树立公信力。独立评审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评审事业得以发展的根本。独立评审要求评审管理机构从制度上保障评审技术手段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评审管理者不干涉和影响专家客观真实的发表评审意见,并根据专家的意见履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责。从专业技术层面看,独立评审就是践行“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唯实”就是客观公正地、依法依规地发表评审意见。评审员的独立性要求,不仅要有求真务实的专业技能,还要有“求真”的态度和“敢于碰硬”的底气。在实际工作中,评审人员要经得起各种诱惑,顶得住各种压力,坚持原则,确保投资评审结论的准确可靠。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更为需要。要以创新的精神和创新的理念,破除思想桎梏,打破发展瓶颈,追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新发展;要鼓励和支持财政投资评审的理论创新和实践,丰富理论成果,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评审体制和机制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介各地评审实践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促进全省评审工作共同发展。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评审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各级财政部门要注重选拔一批懂业务、能干事的优秀干部到投资评审岗位上来,要关心他们的政治待遇,支持和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对于专业技术评审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创造一个让他们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宽松环境,以事业留人,以良好的待遇留人,以和谐的团队留人。
三、扎实做好新时期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根据全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近两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要任务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服从和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为核心,探索建立投资评审与项目预算管理有机衔接的体制机制,使投资评审成为项目预算管理的必须环节和技术支撑;完善操作规程,防范评审风险,创新组织方式,进一步提高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和政策激励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全省投资评审工作统一、规范开展。
近期,耀斌厅长在“全国财政投资评审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抓好投资评审工作是加强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下力气抓,从具体工作着手抓”。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投资评审工作。
(一)加快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经济活动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一是要树立财政投资评审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有效控制评审法律风险。财政投资评审的职权要有法律授权,财政投资评审的手段要依靠法律保证,财政投资评审的权力和责任也必须由法律加以明确。二是增强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当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一部财政投资评审的专门法律,财政投资评审的权责范围不清、流程不规范、评审组织方式不统一等问题,使得目前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地位、权力、程序等方面都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建设的滞后成为制约和影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展的首要因素。因此,加快财政投资评审地方立法工作已刻不容缓。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建立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项保障措施,拟定切实可行工作计划,加快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立法步伐。
(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今后一个时期,不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在管理制度层面,需要明确评审概念、评审范围、评审管理体制、评审内容,评审流程、相关各方职责等内容,如近期省财政将拟定《建设单位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在操作层面,一是用制度规范项目流转程序,理顺评审机构与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合作关系,强化评审结论的使用等,建立横向的制约机制。二是制定质量考核标准。省财政将完善行业操作规程,细化各环节各步骤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使评审的质量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全省评审体系建设层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提高各地开展评审工作的积极性。在内部管理层面,要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和控制评审风险,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和效率,用制度激励和约束评审行为,特别要强化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终身负责制。
(三)加快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通过全省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评审经验共享、数据共用、专家库共建的平台,对于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提高项目评审组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应紧密结合“金财工程”建设进程,加快组织评审管理软件的开发,遵循“先易后难,先上后下”的原则,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分项推进,以信息化建设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四)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团队建设。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工作经历和思想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尤为重要。一要增强财政投资评审“品牌”意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是专业技术审核机构,是公共财政管理的权威机构。品牌就是信誉,就是公信力。全省各评审机构,每一位评审员都应增强创建财政投资评审“品牌”的主动性和责任性,自觉维护财政投资评审良好形象,努力打造财政投资评审“金字招牌”。目前,我省仍有16个县市区没有成立投资评审机构,有些市县机构虽然成立了,但职能没有完善,人员没有到位,与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的要求相差较远。希望没有成立机构的地方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尽快建立机构,尽快开展工作。已经成立专门机构的地方,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完善职能,切实保障业务经费,为评审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二要创建学习型团队。评审员要加强学习, 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评审队伍的政策素质和业务技能。要营造刻苦学习的氛围,建立可行的学习制度,提倡在干中学,学中干,把学习与工作融为一体,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用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的成果。三要培育和谐的团队文化。通过树立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培育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追求和谐勤廉的精神境界,形成诚信团结、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团队文化,用和谐的团队文化打造一支优秀的评审队伍。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着财政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公正执业、廉洁评审,对于树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至关重要。各评审机构和评审员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理念和工作原则,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职业操守教育。针对各评审机构以造价师、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人员组成结构特征,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职业操守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教育,在强化“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工作理念中,不断提高评审员的职业道德修养。三是培育具有财政投资评审特色的廉政文化。要通过教育活动,将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内化和优化为中心全体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习惯,成为大家共同遵循的行为规则和价值取向,从而培育风清气正、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
同志们,2012年是“十二五”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既充满机遇,又面临挑战。我们要不辱使命、奋发有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锐意改革的精神,共同推进全省财政投资评审事业跃上新台阶,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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