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改革管理

湖南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
郑建新
中国财经报网 2015-12-03 09:08:34

湖南省委、省政府把2015年明确为“财政改革年”。省财政厅对省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即构建“1+X”的制度框架,其中“1”是总体方案,“X”是系列配套改革文件。《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作为总体方案,已于今年4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决定从收入、预算、体制、资金管理4个方面推进财税改革,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目前,预算管理、预算公开、预算执行等5个配套改革文件已经印发,政府性债务管理、涉农资金整合等10个专项改革文件也将陆续推出。根据总体方案确定的路线图,全省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稳步推进税费改革试点,实施减税清费。一是推进资源税改革。2013年起开展铅锌矿石、石墨资源税从价定率征收改革试点。去年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今年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二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截至今年8月末,全省共有9万多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实现减税超80亿元,减税面达98.1%。三是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定期公示。

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4部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统一财力配置。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并且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统筹的力度。一是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相关支出;凡是可以通过基金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投向类似的,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分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统筹使用,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2015年国有资本收益的15%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以后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30%。三是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专款专用,从今年开始,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所有专项收入,3年内要实现全部统筹。

实行收入预算弹性控制,重点治理虚增收入行为,力争形成有质量可持续的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在编制2014年收入预算时,在全国率先将收入预算由约束性指标改为预期性指标。二是财政审计联动,建立对财政收入增长异常地区的常态化核查机制,对虚增财政收入的市县一律按虚增额度的10%扣减转移支付。三是建立财力分配与收入质量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2015年一般转移支付增量的20%用于奖励收入质量改善的市县。

大幅度压减整合专项资金,严控自由裁量权,提高透明度、规范性和使用绩效。针对长期以来专项资金名目繁杂、规模散小、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的突出问题,财政采取了4个方面的硬性措施。一是压减专项数量,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流程,明确审批规矩。三是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四是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强化绩效为先理念。

预算公开实行负面清单制,涉密事项上清单,清单之外全公开。一是建立涉密信息清单管理制度,确定了36项预算管理涉密事项,除纳入涉密清单的事项外,财政安排的其他所有资金都要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三是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

试编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债务预算,对市县债务风险实行分类分色预警。根据中央债务改革精神,今年湖南省稳步推进地方债自发自还、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平台公司转型等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在深入分析省债务构成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在债务预算编制、风险预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一是试编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预算。二是建立分色预警、精准调控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创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对企业由过去的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转为更多运用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贷款贴息、后补助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减少行政干预;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财政与金融政策工具,探索组建政府性投资基金。一是筹建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二是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三是推动全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四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养人办事、机构膨胀、财政负担沉重的突出问题,财政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社会能办好的,尽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凡通过购买服务能实施的,尽快组织实施。一是系统规划。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和基本规范,鼓励基层大胆探索。二是先行试点。重点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7个项目先行试点,目前各项试点工作进展均比较顺利。三是完善配套。制定了2016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等293项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明年,湖南财政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按照统一部署实施“营改增”,进一步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将印发近3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推动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统筹、统批、统编、统管的分配新机制。

扩大市县安排使用财政资金自主权。市县对中央和省下达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信息管理优势,将资金自主配置到急需安排的项目,自主确定资金额度,按程序将整合方案报省直相关部门备案。省财政将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提高按因素法分配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严控直接面向县以下散小项目的直接“戴帽”分配。

在水利、交通领域继续探索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改革。对于全省性的、外部性强、市县无力承担的重大项目,以争取中央支持和省投入为主;对于跨区域、跨流域、受益范围较广的重大工程,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具体根据不同项目合理确定比例;对于市县具有信息管理优势、资金负担不重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自行负担,省里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激励,调动市县开展相关工作的积极性。

借助第三方,运用普遍接受标准对市县财政运行状况开展绩效信用评价。建立省对市县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机制,选择7大类19项指标,对市县透明预算、规范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进行量化考评。

探索建立既舒缓当前又有利长远、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债务预算管理与风险防控新机制。一是建立在省政府领导下省级债务管理与控制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结合债务限额管理的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市县消化现有债务,腾出空间建设新项目。三是完善对市县预警机制。

建立政府性投资基金全生命周期管控机制。出台《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的设立、审批、期限、资金安排、风险防控到处置收回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控。

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预算3年中期规划。将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预算拓展到其他领域,并以此为基础,编制3年财政中期规划。

同时,财政将综合协调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工作:抓好PPP示范项目落地和规范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等等。在今年财税改革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今后的财税改革要在更精、更深、更细上下功夫。

(作者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