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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信息第10期
编稿时间: 2016-05-11 10:46 来源: 市财政局 
 

财政改革信息

2016年第2期

(总第10期)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财政如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东有举措

编者按:在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号召之下,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已是“南国春来早”,率先出台了首个省级供给侧改革工作方案,涵盖一个总体方案(广东省2016—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五个行动计划(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超过4.5万字。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于财政部门如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现将涉及财政工作有关内容转载,供科室单位参阅。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加快实现创新发展,改善市场预期,提高投资有效性,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推动我省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部署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坚持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重点改革攻坚与稳妥有序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三、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有效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建立健全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  

(二)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三)有效推进金融去杠杆,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去杠杆。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加强金融风险管控。加快处置不良贷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通报机制和债务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在国务院批准的我省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省本级及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四)多措并举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税负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用好各级财政投入设立的各类政策性产业基金,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通过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深化价格改革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五)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信息网、城市地下管网“三网”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构建新型人才供给体系。

四、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责任分工。(三)强化宣传引导。(四)严格督查考核。

去产能行动计划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把去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把推动产业梯度转移作为去产能优化全省产业布局的重中之重,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重点突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建立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涉及财政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如下:

(一)分类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对目前经营困难,但资产质量、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采取扶持发展的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开展技术改造,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协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免企业利息或暂缓还本付息,减免企业各类费用征收,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三)完善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规范化退出。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力量,创新金融支持“僵尸企业”处置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式,探索设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在全面摸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选择省内具备发展成为国际国内行业龙头企业潜力的“小巨人”上市公司和产业落后、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精准发力”的原则和市场化基金投资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作用,提出推动相关上市公司转型升级解决方案,支持相关上市公司加快扭亏为盈、产业整合、并购重组、管理提升,实现转型升级。

(四)多措并举,有效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五)强化财政支持。省财政根据各地市“僵尸企业”处置方案实施情况和进度,对各地市处置“僵尸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实行财政专项补贴,补贴幅度与处置进度直接挂钩,鼓励加快企业处置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优先用于解决国有“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的职工欠薪、生活费、经济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应将原用来补贴“僵尸企业”的资金预算,用于收购“僵尸企业”过剩设备报废和补贴下岗职工安置。

去库存行动计划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要求,采取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组建专业化房屋租赁平台等措施,按照省级统筹、属地责任、因城施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减少我省现有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构建多层次、全口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均等化,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涉及财政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加快制订实施意见,采取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协助群众购买安置住房等措施,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居民给予房屋评估价格10%—20%的奖励。

(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金注入、保障房资产注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采取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鼓励各地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用作乡镇学校教师、卫生院医护人员中住房困难群体的周转宿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购买、租赁商品房方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三)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降低居民购房成本。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金融、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多渠道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稳定商品住房价格。 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

去杠杆行动计划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落实国家关于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坚持去金融杠杆与降融资成本并举,防金融风险与促改革创新两手抓,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涉及财政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如下:

(一)切实加强监管,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及企业、公司债券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市场化方向转型。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或有债务监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债务,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企业、公司债券定期稽察制度,重点查处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资产重组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利用第三方信息系统加强在线监管,对企业、公司债券兑付情况进行跟踪,提前告知、确保按期支付;对个别企业、公司兑付风险第一时间协调地方政府介入处理。

(二)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优质中小企业、科技企业等改制上市、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挂牌,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发展,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有意向改制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

降成本行动计划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落实好国家政策和创新本地政策措施相衔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人工成本、企业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企业财务成本、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涉及财政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如下: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①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巩固2015年以来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成果,对国家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认真落实国家新一轮正税清费工作部署,做好政策研究及相关测算分析,保证国家政策措施在我省顺利实施。②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③加快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④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⑤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⑦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  

(二)降低人工成本。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培训实施费用减免。支持技能晋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参加技能晋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对技工院校与产业园企业对接成效显著的给予补贴。  

(三)降低税负成本。①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剩余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范围,全面打通企业抵扣链条,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增加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完善征管服务措施,引导企业推进经营管理创新,加强财务核算,积极取得抵扣凭证,用足抵扣政策,降低税收负担。②落实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以及进一步简并增值税税率等措施,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力服务制造业企业发展。③落实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力度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力争实现每个小微企业应享尽享,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④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⑤争取国家财税政策支持并在我省先行先试。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防止形成税收政策洼地的前提下,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在天使投资、众创空间等方面先行开展相关财税政策创新试点,给予税收优惠支持;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四)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①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维持较低的社会保险费率水平,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五)降低财务成本。①减轻企业融资成本。通过增信和贴息等措施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投向,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我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②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③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在财政部下达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中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政府债务,降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举债融资成本,拉长偿债期限,缓解相关企业偿债压力。④运用政策性产业基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用好各级财政投入设立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加强对受托机构的衔接和督促,推动改善融资机制,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减轻企业资金压力。⑤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采取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通过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专项支持,以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对接。

(六)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取消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统筹考虑全省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结合取消年票制工作,开展收费公路清理工作,推动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

(七)加强财政保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省财政厅要组织做好评估测算,及时做好经费安排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其他政策措施所需的必要资金保障,一并进行测算,使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补短板行动计划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按照中央关于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的部署,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围绕薄弱环节,加快水电气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建设,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全力提升人力资本素质,使劳动者更好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涉及财政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如下:

(一)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

(二)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提高供气保障能力。  

(三)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 加快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等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到户。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五)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六)完善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基本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高速公路\高快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完善港航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普通公路建设。  

(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防灾减灾和水安全保障能力。

(八)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九)推进现代化教育设施建设,构建新型人才供给体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省财政安排35亿元用于支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补贴政策,逐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的范围,使培训补贴政策覆盖所有去产能淘汰企业职工。   

(十)创新投融资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补短板作为重点工作,加强财政预算与补短板投资计划的衔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政策,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发挥中央财政对我省补短板建设的支持作用。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通过“险资入粤”行动和设立融资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构建“政银保企”合作机制,促进融资担保支持补短板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补短板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投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释放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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