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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信息第9期
编稿时间: 2016-05-11 10:43 来源: 市财政局 
 

财政改革信息

2016年第1期

(总第9期)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0日

编者按:日前,《新理财》(湖南财政)2015年第6期刊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2016年工作思路》。这些思路,对于我局谋划2016年工作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现予转载,供科室单位参阅。

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2016年工作思路

1.办公室

围绕中心当参谋。观大势、谋大局,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变化,围绕厅党组关注思考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调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呼声,多提供有价值、有分量的信息,多反映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多提出符实情、可操作的建议,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健全机制促协调。充分发挥“运转中枢”作用,积极协调机关政务、内部关系和外部事务,重点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领导日程安排制度、工作协调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加强厅机关内部和财政系统内的沟通交流,推动解决问题和矛盾,为中心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强化督查抓落实。把抓贯彻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督办工作思路和方法,既做好目标管理,将全厅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位、责任到岗到人,强化督查督办,探索建立厅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和情况反馈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厅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创新理念做宣传。以“强基础、建机制、凸重点、抓创新”为主要思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培训、通报与考核。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社会通报财政政策、财政数据和改革发展情况。建立健信息宣传协同配合与舆情应急机制,强化与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重点加强湖南财政政务微信等新兴媒体建设。抓好湖南财政网的改版升级,将政务微信和门户网站打造为我省财政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服务的双平台,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优化服务强运转。进一步提升会议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政务运行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代表委员协商、建议征询反馈等制度,组织和督促按时优质办好建议提案。抓好信访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湖南省财政厅信访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法定途径分类信访清单目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树立财政办公室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政策研究室

精益求精起草文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按时保质完成各类重大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力求起草的文稿与上级精神同步、与领导思路合拍、与湖南财情相符,努力做到立意新、观点新、结构新、语言新,真正起到以文辅政、推动工作的作用。

稳扎稳打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政研室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认真做好财税改革年度要点制定、责任分解、信息报告、督察督办、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加强与省内外财经专家智库的沟通联络,通过开展各种咨询论证会、专题研讨会,为财税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积极主动开展调研。把调查研究作为政研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工作亮点、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围绕财政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精心策划和深入开展综合调研、专题调研和典型调研,争取多出有新意、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建立和完善制度,促进调研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从严从实带好队伍。建立多元化立体式学习机制,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纵向财政系统学,向横向兄弟单位学,切实增强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储备。创造培训交流平台,强化激励引导,提升政研系统干部的政策把握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推动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让“三严三实”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综合处

落实规划,做好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和重大财经专题研究。密切关注财政发展改革进展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 深入开展重大财经专题研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体现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配合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

多措并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推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探索建立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研究拟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

清费减负,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紧扣重点,促进安居工程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强租赁补贴的发放,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多渠道筹集房源,加快分配入住,加强后续运营管理。探索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可持续发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注重实效,管好移民资金。科学引领移民资金投向,重点解决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困难的关键问题。建立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村级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移民项目库管理,促进移民资金分配的公平公开。整合移民资金监管手段,将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到实处。

规范管理,加强彩票监管。探索彩票预算管理改革新思路,完善公益金管理,净化彩票市场,优化市场结构,向中央争取有竞争力的游戏品种,推动我省彩票市场更加持续稳健发展。

巩固基层,加强综合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交流方式、完善沟通平台,建立协调机制,严格考核,强化业务能力和工作执行力,继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建立学习、廉洁、和谐、高效的财政综合团队。

4.税政法规处

推进营改增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

启动新一轮消费税改革。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推动消费税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后移征收环节、提高部分品目税率,将酒、化妆品等品目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同时,试点住宿业等消费税。

继续推动资源税改革。继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范围,推进水资源等品目资源税改革。

推进综合治税工作。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继续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争取省政府同意建立全省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搭建全省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做好《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等立法事项的调研论证工作,配合国家立法计划进程,积极参与《预算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环保税、房地产税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工作,发挥财政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继续强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甄别与财政法律法规不相适应、与“权责统一”的原则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条款,抓紧进行清理和重新修订发布,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进一步强化财政法制监督。修订完善财政行政处理处罚审理审查决定办法,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公开和执法指导案例发布,加强对财政执法的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财政行政纠纷。

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新预算法以及财税体制改革,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载体,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制培训,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展“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 “七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财政管理的法治氛围。

5.预算处

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扩大市县安排使用财政资金自主权。从2016年起,取消所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土地、房屋、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全面实行收支脱钩,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因素法分配专项转移支付比重,原则上对乡镇以下的一般公共服务项目不直接戴帽下达。市县对中央和省下达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可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的情况下,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资金整合使用。

建立既管当前又利长远、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债务预算管理与风险防控新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消赤”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市县消化现有债务,腾出空间建设新项目。完善对市县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新增债券分配时,向低风险地区倾斜,减少高风险地区债券额度;在债务发行时,对高风险地区实行利率上浮。2016年,省级债务预算试点覆盖由交通扩大到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财政规划。适时启动洞庭基金综合融资方案,撬动长期低息的金融资本支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面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并建立全生命周期管控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新增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产业类专项和投资收益等方式筹集资金,设立新兴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研究制定《湖南省省级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设立、审批、资金安排、运作方式、风险控制及退出予以全面规范化管控,既规范基金运作,又防控风险。

深入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和全过程公开。一是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五”公开。二是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从98项进一步压缩到82项,严禁大专项下再套小专项,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打破资金分配处室化、条块分割、结构固化等老大难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要更多运用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贷款贴息、后补助等市场化支持方式。

借助第三方,运用普遍接受标准对市县财政运行状况开展绩效信用评价。建立省对市县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机制,选择7大类19项指标,对市县透明预算、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并参照国际通行长期信用评级办法对市县进行管理绩效评级,推动引导市县解决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历年积弊,强化对政府债务等高风险领域的行为约束。

做好中央对地方收入划分办法调整和省以下体制改革准备工作。继“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后,财政部正在谋划改革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办法,调整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收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改革后,中央将新集中部分税收收入,对地方各级财政运行和收入结构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我们将积极主动的做好改革应对和筹备工作,督促市县应收尽收,充分反映我省既得利益,确保改革“不吃亏”;抓紧做好改革对各级收入影响的数据测算分析工作,为下一步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打好基础。

6.国库处(支付中心)

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一是完善省本级电子化改革,加快推广省级预算单位自助柜面系统建设。二是部署市县电子化改革,先试点,后推广,稳妥推进。

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撤乡并镇工作,实现改革全覆盖。

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一是完善省本级公务卡制度改革,修订公务卡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卡结算流程。二是大力推进市县公务卡制度改革,优化公务卡用卡环境,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着力完善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省本级动态监控体系,将监控系统对接国库管理所有系统,实现全面、即时监控。二是指导市县动态监控工作,切实发挥动态监控作用。

着力夯实总会计基础工作。一是做好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培训、实施,完善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二是做好财政决算工作,规范决算批复、公开,加强分析运用,挖掘数据价值。三是做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提升省本级编制水平,指导市县编制工作。

着力完善职能职责岗位设置。适时调整科组职能,合理设置人员岗位,逐步形成工作配合有力、业务开展有序、监督制衡有效的内控长效机制。

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一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开展“回头看”,巩固清理整顿成果。二是推进省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整改,狠抓检查落实,清理一家,整改到位一家。三是探索财政专户电子化管理。

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合理测算,科学调度资金,初步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规范国库现金管理,制定操作办法,发挥保值增值效益。二是加强专户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具体操作,完善资金拨付工作。

强化资金印鉴管理。及时做好印鉴变更工作,合理设置印鉴保管、使用流程,减少印鉴数量,发挥多岗保管监督作用,确保资金拨付安全。

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创新财源建设涵养模式,应对新常态,把握新动态,形成新势态,实现三量齐升。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坚持数据分析与专题研究相结合,探索财经发展规律,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服务作用。

扎实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一是完善支付审核,坚持财务管理与财政服务相结合,及时、安全支付。二是完善信息系统,健全系统功能设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三是加强分析研究,梳理问题,总结经验,促进财政财务管理。

扎实做好地方债发行。一是完成年度发行任务,建立健全制度办法,重新确定信用评级机构,初步建立承销机构激励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我省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分析研究。三是推进地方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发行信息化水平,探索地方债发行与还本付息电子化管理。

7.行政政法处

创新体制机制,助推相关改革。一是认真实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法院检察院经费预算管理体制、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课题研究。参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等政策研究。二是做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垂直管理改革准备工作。积极跟踪外省试点进展情况,对我省的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前期调研。三是按照中央关于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涉及地方财政的相关工作。四是配合做好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五是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做好公车改革后相关经费保障与预算管控,参与实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监督,对改革后保留的全省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把握关键环节,巩固正常经费保障。认真执行新《预算法》,构建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足额保障预算单位正常经费。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支出均衡拨付机制;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完善政策措施,做好厉行节约工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制度实施落地,强化制度刚性。指导和推动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督促省直部门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内部制度规定。

落实投入政策,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修订完善政法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强省直监狱、戒毒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政策。二是做好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后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强化市场监管。三是做好共青团、妇联等群团事业和人才发展经费保障工作。四是按照中央关于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做好地方财政政策的相关支出保障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自身能力水平。一是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尽早谋划,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加强行政政法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会议与培训相结合,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宣讲最新政策制度。三是加强对省直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处内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廉洁从政。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处同志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和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8.教科文处

着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健全高校债务风险预警、联合审批和限额管理制度,加强高校生均拨款和高教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探索研究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引导市县财政加大对普通高中投入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积极支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长株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经验、新模式;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不断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服务体系,实现学术交流、人才服务、科学普及等工作资源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

努力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加大文化创作、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加强传播能力建设,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和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切实加强财政教科文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与约束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和“后补助”机制等在教科文领域的运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政策储备。

9.经济建设处

积极谋划,推动创新发展。以创新理念推动财政经建工作,加快改革步伐,推动社会经济创新发展。一是大力推行产业基金,放大财政杠杆效应,立足推进养老、环保、农产品、新兴产业、新能源等五大产业基金发展,通过财政引导、股权投资、财政奖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放大财政杠杆效应,推进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二是做好粮库智能升级试点。该试点全国仅3个省(我省争取了3.6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三级粮食监管信息平台为纽带,力争在2016年9月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全省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体系。三是探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养新机制。深入推进高速公路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充分调动市县政府积极性,探索国省干线、水上站场、农村公路管养新机制。

城乡兼顾,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提前谋划“十三五”交通规划。启动“十三五”交通重点项目信息库建设,提前谋划“十三五”交通建设财政筹资方式、补助标准等重大政策,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增强对全省交通建设的保障能力。二是密切跟踪重大交通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六大行业”的成品油油价补贴政策改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做好省级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先行先试,在继长沙市和常德市获得国家级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财政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全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四是密切跟踪长江中游城市群市政基础设施发展。为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人民政府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筹划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市政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主要用于三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以人为本,倡导绿色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湘江保护“一号工程”。稳步推进湘江干流畜禽退养、株洲清水塘等五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二是探索研究全方位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湘江流域水质生态补偿范围至“四水”流域,研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三是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试点省建设。作为全国仅有的三个试点省份之一(今年争取试点资金5.7亿元),重点做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等五大工程。四是促进节能减排、新能源、循环经济发展。密切跟踪财政部相关政策,出台以省为平台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政策,做好相关项目申报,争取中央政策、资金、试点支持。

服务民生,保障共享发展。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基金试点。督促社会资本及时筹措到位,切实完善基金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基金市场化运作,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二是建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尽快完成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方案并报省政府(全国9个省试点,我省争取资金2亿元),开展全省农产品市场调查摸底,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三是调整完善粮食储备体系。通过调整完善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体制,完成中央新增95万吨省级储备粮食任务,逐步建成省市县权责对等、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的粮食储备体系。

解放思想,实现开放发展。一是推进电子商务试点工作。今年我省争取了8个县纳入国家农村电商试点、株洲市纳入国家城市电商试点,以试点为契机,把电子商务作为未来服务业发展的突破口,着力推动城乡消费发展。二是加大对园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把园区真正建设为企业的洼地,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的福地。可借鉴江西省“财园信贷通”的经验,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积极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是适应国家供销总社综合改革的要求,推进全省14个试点区域的改革工作,同时加快推进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组建工作,争取中央支持,完善全省供销流通网络体系。

10.农业处

2016年,农业财政工作面临新常态:一方面,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另一方面,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挑战更严峻,存在稳粮保供给责任“大”与综合生产能力“小”、农民增收期望“高”与农业比较效益“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快”与休养生息恢复“慢”、城乡一体化需求“强”与现实支撑能力“弱”、农业产业风险“多”与要素投入保障“少”等矛盾。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常态下,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若干政策,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管理的高效性、更加注重调控的精准性、更加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实现“三个抓手撬动三个转变”,即通过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由弱向强、由广向深、由多向优转变;通过支持农业生态治理,推动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向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农业转变;通过支持精准扶贫和收入倍增,推动农民收入格局从不平衡、不合理、低速徘徊向持续、稳定、协调转变。

2016年,农财工作将围绕以上目标重点实施“五大举措”:一是适应新常态,转变财政支农理念,做好“加减乘除”。包括:妙做“加法”,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巧做减法,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善做乘法,建立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多做除法,实行财政定向精准扶持。二是注重可持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退二提三治”。具体举措有:以退为进,支持农林生态建设;提升增效,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强化治理,支持农业生产能力建设。三是写好“人”文章,“托高”“兜底”“抱团”“聚合”,发展扶贫两不误。包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村精准扶贫、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四是全力促改革,增添三农发展活力,“花钱建机制”。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支持推进国有农(林)场改革,支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是管理抓创新,全面提升理财效能,党务业务“两手硬”。强化政策研究储备,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加强预算管理创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1.社会保障处

适应人口老龄化新趋势,支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动加快地方税务代征社保基金改革。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以推动创业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政策体系。继续完善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体系以及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1+3+X”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实施创业培训工程。继续实施“双百资助工程”和“2151”工程,支持创新创业。继续扶持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继续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围绕建设健康中国目标,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和计生服务体系发展。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支持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补助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支持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血防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继续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更多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及时、必要的托底性保障。逐步解决社会救助政策“碎片化”问题。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推动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全面对接。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进一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与此同时,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和队伍建设两项主要基础工作。

12.企业处

突出重点,支持经济增长向中高速和中高端迈进。一是支持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用好专项资金和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政策工具,支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优势产业加速发展。二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开展国家双创城市示范,指导长沙市推进各项示范工作,并将经验向全省推广,同时推荐相关城市争取国家第二批双创城市示范试点。三是支持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湖南省五年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研究制定我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发展。五是支持园区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发挥集聚效应。

创新方式,探索财政支持产业企业发展新路径。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实现财政资金从直接到间接、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偿到有偿的转变。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设立,运作好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进行奖励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接中央基金,促进我省产业发展。

深化改革,完成上轮改革扫尾和新一轮改革开局。一是全面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全面推进省属国有企业 “水电分离”移交工作,适时推进中央在湘央企、中央下放企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二是基本完成上轮改革扫尾工作。除建工集团、路桥集团改革计划于2017年完成外,基本完成上轮国企改革。三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资监管部门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参与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工作。

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一是提高编报质量。力争实现国资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委托中介机构对近年来国资预算情况进行抽检,对漏报、瞒报企业追溯征收并进行失信惩戒备案。二是做实预算收入。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企业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和抽查。规范企业产权转让、清算收入管理。建立分红常态化机制,规范未分配利润管理。三是建立项目库制度。将项目一年一度申报改为常态化申报。四是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抽检制度。实施支出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以人为本,支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专项工作。一是支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点支持“四大三基”、“三三”重点工作等工作及七大体系建设。二是支持煤矿安全生产。支持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等工作。继续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新建瓦斯发电站进行奖励。三是启动淘汰烟花爆竹落后产能工作。按照省政府部署,做好资金筹措,会同安监等部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13.外经处(外贷办)

调整开放型经济支持政策,促进开放型发展实力提升。一是抓实我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行动。支持我省优质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承包市场。着力培育和发展境外经贸园区,实施“建营一体化”工程,推动我省优质企业大规模“走出去”。二是支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继续将湘南三市作为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进行支持,大力推动龙头项目、产业链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挖掘开放平台新潜力。支持以长沙黄花机场、张家界荷花机场为重点的航空、水运、陆运各类口岸建设,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大力支持现代物流发展,努力打通流通通道。一是推进内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边贸市场促进工程。支持农贸市场、骨干批发市场等流通网络建设。二是促进会展业发展。支持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项目和品牌,鼓励会展企业在湖南举办全国综合性会展项目。三是加强对全省电子商务,尤其是农村电子商务的引导扶持,加快推进“数字湖南、智慧农村”建设。

推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一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探索旅游产业基金模式,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促进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针对旅游产业领域,逐步减少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加大间接补助方式和因素法的分配方法。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信息产业、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重点发展数字内容、移动多媒体等文化新业态。三是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第一批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服务业各项改革试点在示范集聚区先行先试。

切实做好贷款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智力支持。一是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科学划分,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在项目申报阶段做好财政前期调研评审,在实施阶段抓好招标采购、提款报账等关键环节,在后期做好债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加强国外贷款项目信息化管理。完成湖南外贷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及项目数据的录入工作。三是创新机制,尽快构建上下联动,财政与发改及项目单位联动的项目申报机制。建立健全国外贷款项目库。

14.金融与债务处(PPP管理办公室,融资中心)

推动地方金融产业发展有新思路。整合资源,着力把财信金控打造为地方金融的领军企业,研究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性产业基金、私募金融、创新金融、普惠金融、民营金融,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金融业创新与发展宽松的环境。

推进PPP项目实施落地有新进展。树立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PPP项目的推广运用。建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培育本土咨询中介机构;设立PPP项目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动我省PPP项目发展。通过沙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狠抓宣传。抓好与世行合作的“湖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研究与推广项目”研究课题。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新举措。有序开展存量债务置换,降低地方财政利息负担。设定债务规模的“天花板”,逐步平衡全省市县间负债水平,将全省整体负债规模逐渐降到风险线以下。建立完善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把政府性债务情况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强化责任追究。

深化农业保险发展有新突破。建立网络公共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开发农业保险查询APP,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水稻制种保险试点,探索农产品价格指数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县市开展山羊、蔬菜、药材、花卉等县域特色保险试点。规范保险从业人员行为,优化理赔服务质量,完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制度。

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新成就。完善再担保体系,加强行业和财务监管,建立担保机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有新方法。建立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加强财政金融队伍建设有新提高。健全年度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和财政文化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团结进取、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和谐团队。

15.资产管理处

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推动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尽早出台。二是重新修订出台《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三是制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制定出台《省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制订省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制度。

不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开展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审核各执法执勤部门和单位的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平台。二是按标准计算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三是加强车辆处置收入监管。督促公车处置单位及时将车辆处置收入缴入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强化省级国有宣传文化企业资产监管。一是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公司、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基金等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创新省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重点支持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扎实做好每年一度的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湖南文化企业获得中央财政的支持。三是按规定算好2016年的广告收入账,并及时催缴入库。要认真做好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同时,开展文化产业资金绩效考核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省管文化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一是重点加强对房屋、车辆、信息化等大型资产的配置管控,做实做细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严把资产入口关。二是着力盘活存量资产。从严规范资产有偿使用,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监管。借助信息系统,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资产流失,严把资产出口关。

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一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二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应用水平。三是在完成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汇总相关数据,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盘活资产存量的思路和措施。

规范资产评估和中介机构库的管理。一是做好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监管,按规定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备案;二是继续完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的建设。三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拍卖中介机构库,为日常资产监管和重大资产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力量保障。

加强财政资产问题研究。一是围绕行政事业资产在国家治理和财政管理中的定位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总体思路;二是探索公共资产(资源)管理。研究探索将行政事业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经营管理的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三是认真开展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资产状况调查,重点了解省属文化企业资本运营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改革方案。四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研究。

16.会计处(会管中心)

坚持依法行政,增强会计法律法规捍卫财政经济秩序的能力。一是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全面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二是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加强省直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推进企事业单位会计档案无纸化工作;三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信息化落地。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会计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一是深入推动管理会计改革,通过深入调研、挖掘典型案例、理论研究等,开展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二是利用“互联网+”模式,推进网络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改革;三是推动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常态化改革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会计人才的高端引领作用。一是大力加强企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三是启动湖南省骨干(后备)会计人才培训计划;四是积极推进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评价试点工作。

坚持科学发展,增强会计中介机构科学规范发展的能力。一是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财政部令24号、27号等法律法规,为规范会计中介机构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二是完善修订配套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三是简政放权,深化会计师事务所后置审批制度改革;四是宽进严管,加强会计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扶持发展,拓展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实施范围。

坚持服务为民,增强会计管理部门服务广大会计人员的能力。一是树立服务理念,加强文明窗口建设;二是健全服务平台,加大会计宣传;三是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四是守住服务底线,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

17.绩效管理处

全面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省直部门绩效目标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研究制定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逐步开展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安排与资金分配。

全面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结合政府绩效评估中期数据采集的工作要求,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作为中期数据采集的一个重要方面,年中全面收集了解预算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

全面实行第三方绩效评价。继续组织中介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开展绩效自评的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价。对所有受托开展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中介机构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全面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及时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资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健全绩效报告机制,省直主管部门将绩效自评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同时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和有关重点绩效评价情况上报省政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全面加强政府绩效评估和工作考核。科学制定对省直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通过细化考核指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涉及财政责任分工事项。对资金管理处室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年度业务职能考核。进一步加强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深化。

18.乡财处(农村综改办)

筑牢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出台《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推进《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全面规范乡镇预算管理制度,强化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在完成标准化财政所创建五年计划基础上,探索创建“星级”财政所,深化乡镇财政职能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合理划分乡镇财政和国库部门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加快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安全数据交换平台部署应用,研究惠农资金整合条件下的统筹监管新模式。加强绩效管理,构建乡财、综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系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组织编写标准化培训教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乡财干部思想能力水平。

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完善“普惠制”财政奖补工作,编制项目规划,丰富建设内容,合理确定覆盖面,稳定“普惠制”投入,保障农民群众普遍受益。提升集中连村建设水平,建立县级集中连村建设项目库,集聚资金重点解决一批农村公益事业难点问题,提升政策效果。优化美丽乡村建设,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投入,建立政府、农民、社会共同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机制。

推进乡村治理机制改革。支持推动并乡(镇)合村改革,调整财政奖补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助推全省乡镇区划调整和建制村合并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全省并乡合村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政策,确保改革后村均保障标准明显提高。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扩大试点范围,以建设一站式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开展标准化试点。抓好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以镇村同治为重点,结合集中连村建设开展第二年试点,探索支持建制镇发展的经验模式。启动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按照中央部署,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选择3—5个县启动试点。

19.政府采购处

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围绕落实《条例》要求,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起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管理办法,启动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文本编制工作。

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两型产品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研究两型产品采购预算份额预留的相关办法。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功能,力争将省直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项目采购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将系统使用情况纳入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启动电子化采购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标准,与相关社会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应用,选择部分项目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试点,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强湖南政府采购网建设,开辟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服务渠道。

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全省联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健全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事项取消后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模式。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事中抽查,以弥补专项检查存在的时间滞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办案程序控制,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理质量。

20.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稽查办)

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政监督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财政监督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成果运用、法律责任等,为财政监督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推进厅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研究完善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定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建立内部控制具体组织架构,形成内部控制的整体合力。三是制定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动财政监督中的购买服务,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与财政监督工作的再监督。

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统筹与综合协调,完善厅内相关部门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同级监督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市州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围绕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针对民生重点、社会热点、改革难点,加强重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有序推进会计监督检查,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基础工作,提升监督工作成效。加强财政财务理论研究,充分利用湖南省财政监督理论研究基地平台,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更好地指导财政监督机制创新;加强检查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发涵盖信息采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检查软件,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督队伍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加强对外工作宣传,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扩大财政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持续抓好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加强青年干部教育和培养。

21.财政监察一处

建章健制,规范行为。做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一是明确岗位职能和责任,规划制订好财政监察业务办理、廉洁从政风险点控制、资料文件保管等多项内控制度,构建良好机制。二是根据新《预算法》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例的要求,落实好公示公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学习。2016年将继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确保作风思想建设一直在路上。加强廉政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廉政教育短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个人自学,有针对性地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集体研讨专题;择时邀请专家学者组织市州、县市区财政监察机构骨干人员进行集体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围绕深化改革,认真履职。进一步做好分区域财政监察工作和厅领导交办的各项检查任务。加强对长沙、常德、湘潭、岳阳、益阳等五市及所属辖区内省直管县财政监督部门开展对口联系、财政监察及指导、工作评价与考核等工作。积极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2016年继续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加强对财政资金、民生资金的监管,主动联系部门预算处室,找准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积极开展专项资金检查,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检查,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管,为领导决策和政策调整提供有力参考。提升财政监察信息化水平。探索在省级财政内网平台开放财政监督端口,与财政生产系统实现直连,实时获取业务数据和信息,实现对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测;与业务关联处室设立数据资料共享区,解决数据资料碎片化的现状。

22.财政监察二处

开展省级财政收入及收入质量专项检查。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摸清全省财政收入质量情况,防止省级收入流失,发现和纠正虚增财政收入、混库等违法违规问题,查找和堵塞财政收入跑冒滴漏等管理漏洞,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征管质量,规范省级财政收入管理。2016年,我处拟选择一至两个市州开展省级财政收入及收入质量专项检查,查清查透财政收入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确保省级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和方案,对省级财政收入保驾护航,提交有针对性的调研检查报告,为省领导、厅领导提供有参考性的决策建议。

开展水利或国土与农村改革相关的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我处拟重点监督与农村改革息息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拟从水利或国土专项资金选择一项具体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将采取全过程监督检查,查实查透。对立项、分配、使用、绩效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对象将涉及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力求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力求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项,做好检查成果利用等工作。

做好分区域五个地市的财政监察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职责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湘财办〔2015〕35号),我处负责监督衡阳、永州、郴州、株洲、娄底(含省直管县)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情况。我处将积极完善基础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属地预算监管数据库,包括属地省级预算单位信息数据库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数据库两个方面。要有效利用金财工程平台,对接好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等系统端口,实现财政数据、单位信息的采集和及时监管。同时,加强对五个地市的对口联系、业务指导以及工作评价、考核等,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的联动机制,推动地市财政监察工作共同发展。

配合完成其它处室牵头的检查工作。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完成内部监督、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监督、会计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任务。

做好处室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建章立制,做好新设立处室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明确岗位职能和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积极争取配齐配强人员,组织和参与业务培训,抓好党团建设。同时,进一步理顺厅内相关处室、省直部门预算单位以及对口监管的市州、县市区之间的关系,细化监察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

23.财政监察三处

完善一项基础性工作。即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属地预算监管数据库,包括属地省级预算单位信息数据库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数据库两个方面。要有效利用金财工程平台,对接好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等系统端口,实现财政数据、单位信息的采集和及时监管。

理顺两类关系。即理顺与厅内相关处室、省直部门预算单位的横向关系和与属地市州、县市区的纵向关系。在横向关系层面,要细化与财政监督口处室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要主动对接被检查的省直预算单位,强化服务意识,以检查促规范。在纵向关系层面,要加强对属地市州、县市区的联系和指导,确保“上下一盘棋”。

践行三项建设。即抓好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和内部制度建设。要积极争取配齐配强人员,组织和参与业务培训,抓好党团建设。要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的联动机制,拟订联动监管实施方案。要制定和完善处内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

确保四个到位。即做到日常财政监察工作完成到位、检查与调研结合到位、职能分工细化到位、领导交办任务办结到位。根据财政部、厅党组要求,提前计划和部署,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例行检查任务。要将检查工作与调研相结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将职责分工到岗到人,细化和明确对属地省级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要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检查任务,确保质量和时效性。

24.人事教育处

适应干部人事制度调整改革,进一步健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改革的新要求,适应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管理新常态,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厅机关“三定”方案,落实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工作;二是按照全省机关单位人员编制规范化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人员调配工作;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四是继续修订完善厅机关处室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改进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着眼财政事业发展需要,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立足财政事业长远发展需要,针对厅机关机构改革完成后不久的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和谐”的要求,以提高处室、单位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驶全局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为重点,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以“五互、三强”为主要内容的争创“优秀班子”、“优秀班长”竞赛活动;二是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做好部分处室、单位干部的任免、配备、充实和调整交流工作;三是结合近年厅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机构编制现状及财政工作业务扩充的实际需要,考虑适时充实厅机关干部队伍,补充新生力量。

突出能力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注重加强以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为重点的党性教育,突出能力和作风建设,认真抓好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养。一是认真完成省委组织部、上级部门的干部调训任务,不断增强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干部能力素质的教育培训,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培训课程,通过加强财经法律知识以及与公务员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水平;四是继续举办全省财政系统中青年干部能力培训班,争取举办1期政府农业综合开发比较研究专题境外培训班;五是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学院平台,鼓励线上自主选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沙龙,为业务骨干创造探讨、交流创新思维的新平台。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强化系统和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延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教育引导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品行,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一是结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引导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推动系统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的考核,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注重日常考察评价,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增强人才资源配置活力;三是抓好人教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懂全局、精本行,发挥好党组的参谋助手作用;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本工作制度化建设和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使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辅相成。

25.党办(工会)

践行“严实”要求,全面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一是精心谋划,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精心谋划并高标准组织好全厅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二是突出实效,切实抓好重点问题整改。重点抓好问题梳理、问题整改,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三是形成常态,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建党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结合财政干部特点,分时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夯实党建基础,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尽快完成基层支部改选。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尽快完成基层党组织调整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化建设标准,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并逐步加强党建信息化及机关党务公开工作。举行全省党务系统工作联系会议,交流党务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党建联基层制度。继续抓好双联工作,完善支部联基层制度,让双联帮扶真正做到联心、联情、联发展。四是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开展以“颂廉、倡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党内监督。

注重上下统筹,全力推进机关文明创建。一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厅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建新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全厅各处室(单位)全员参与。二是统筹推进,突出特色。制定好文明创建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文明单位测评标准,结合财政特色,完善创建措施。三是突出文化建设,着力增强机关生机活力。加强厅机关各兴趣小组及协会的指导,打造厅内“财政文化陈列室”、“职工之家”等;广泛开展读书、演讲、业务练兵、知识竞赛和文体比赛,认真组织全省财政系统气排球比赛。

聚焦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一是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系列主题学习。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活动。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普法教育。紧紧围绕全省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普法教育工作的内容、形式、载体。

注重党建引领,切实做好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支持工青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推动群团建设同频共振。

26.纪检监察室

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我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协助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督促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廉政宣传教育。一是注重日常教育。加强对厅内干部职工的日常廉政教育,全年开展2-3次警示教育,让廉洁理财成为深入人心的理念和自觉行为。二是开展专题学教。组织“学党纪、严责任、讲廉洁”专题学教活动,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是开展“处长谈廉政”活动。邀请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带头勤政廉政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本处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谈感受谈思路。

强化源头防腐治腐。一是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贯穿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始终,做到边推进改革、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边堵塞腐败漏洞。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对重大项目评审、重要资金分配等,进行重点监督,督促财政制度的有力执行。三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为文件制度出台把关守口,从制度层面上抓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继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加强对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监督。二是继续推进定点联系制度,实现对联系处室(单位)重点岗位的预防控制监督。三是加强廉政约谈制,纪检组长定期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同时探索建立廉情报告制。四是加大监督成效运用。综合利用财政监督、信访举报等的信息功能,查找财政管理的风险环节。

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是重学习教育。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二是重作风建设。深入实践“三严三实”,克服形式主义,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三是重工作能力。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财政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相融,努力协助厅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7.离退处

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两项待遇。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通报国际国内形势、财政收支情况。完善制度,按政策落实老同志生活待遇。今年,请厅领导或相关处室通报情况1—2次。内容:养老保险、财税改革、精准扶贫等,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1)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在做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及时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委员参加省老干局组织的培训和参加厅各种重要活动。(2)加强支部班子组织建设,“七、一”前进行离退休支部改选工作。把威望高、老干部信得过、服务意识强的老同志,选配到支部班子中、即时换届选举、增补支部委员、健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在做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同志学习政治理论、过好组织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开展各种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活动。(1)组织离退休支部委员到宝瑶村开展“一进二访”活动,看望扶贫队员,慰问困难群众。(2)上半年组织老同志春游到羊湖湿地“两型社会发展馆”、滨江文化园,长沙规划展示馆参观;(3)重阳节组织老同志到井冈山进行革命传统教育;(4)在重阳节前期,组织老同志开展一次竞技麻将、象棋、跳棋、乒乓球比赛活动,经常开展垂钓、竞技麻将、象棋、门球、健身、唱歌等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做好慰问、巡访和善后。主要做好春节慰问、重阳节慰问;住院、生日慰问;厅外老同志巡访、空巢老人巡访;老同志逝世善后处理、家属慰问等。今年,还要慰问异地修养的朱湘英老同志(每两年一次)。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工作,使老干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做到让党组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28.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以深化“三严三实”教育为主导,放大工作效能。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认真开展“一进二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联合高等院校做好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开展非税管理有关法规的修订调研及有关业务调研,解决关键领域问题。

以服务财税体制改革为中心,规范征收管理。优化预算编审,进一步做实非税收入预算。强化收入形势预测及执行分析,扩大分析适用面。探索非税收入征收潜力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变,征收模式向集中直接征收转变,预算管理向统筹安排转变。

以加快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完善征管系统。完善报表数据收集,实现报表实时汇总。实现执收单位录入退付申请并复核,提高效率。改造征管系统,为数据大集中做好准备。实现票据信息互联共享,通过互联网云平台提供票据服务。

以推进票据电子化为重点,创新票据管理。总结推广票据电子化示范点经验,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督查,为改革明确方向。在省本级开展医疗票据电子化管理,待条件成熟后推广。实现票据承印企业及市县票据信息电子化报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以理顺业务衔接为基础,推进电子收缴。健全定期对账机制,明确执收单位职责。跟踪收入反常单位,全程监管执收行为。搭建与人行联网的缴库系统,电子化传输非税收入资金信息。强化代理银行考评,落实淘汰机制。

以完善稽查手段为抓手,严格监督考评。严格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查处乱作为和不作为。开展全省政法系统罚没收入管理专项稽查及省本级医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管理抽查。按月收集执收单位执收工作情况,按季与省监察厅等部门沟通,构建大监督格局。

29.农业综合开发办

服务一个大局,在主动作为上出实招。一是要实现“两个放大”,即通过参与资金整合,放大效益;通过撬动金融资本,放大投入。二是要做到“两个结合”。在内部,要推进土地治理与产业化两类项目相结合;在外部,推进农开工作与“三农”工作重要部署相结合。

抓好两个重点,在主阵地上建新功。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2016年,建成120万亩左右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实施15个左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努力保障13个省直管试点县的规划任务和资金的落实。二是完善产业化经营政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350个左右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拟支持建设8个左右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进一步改进项目管理,要合理设置门槛,把范围拓宽;加强审核把关,把项目选准;明确扶持环节,把项目做实;形成政策合力,把产业做大。

推进三项创新,在支农方式上求突破。一是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拟新立项8个左右优势特色产业园项目。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贷款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探索农开投入增加村集体、贫困户收入的新途径。2016年要求各市州必须有1个以上由贫困农户和村级集体持股、能持续增加贫困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试点项目。

强化五项管理,在落实“三严三实”上见成效。一是要结合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三是要逐环节找问题,逐个问题解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活动,推行新理念、新要求。五是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做好宣传信息工作。

30.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建设。一是继续关注新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的表述。积极争取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应有地位 。二是继续认真参与《财政监督条例》修订工作。努力做好财政评审有关条款的修改、整理、宣传等工作,力争保证财政评审工作顺利嵌入《财政监督条例》修订内容。三是继续完善我省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通过进一步清理、完善我省出台的各项制度,规范评审范围,规避评审风险。

健全财政投资评审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以强化项目单位预算约束为核心,重点加强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办理决(结)算等环节的评审监管,通过专业技术性评审的介入,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二是规范评审流程。按照“六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新机制,加强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的无缝对接,逐步规范、完善评审操作流程。三是改革组织方式。按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改革要求,遵循市场和简政放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降低从业风险,强化评审管理效能。四是整合监管力量。厘清投资评审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与投资管理、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和联动,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形成投资评审监管合力。

夯实财政投资评审基础工作。一是实现标准化。大力推行投资评审管理标准化建设。尽快制定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评审质量考核标准等,用标准堵塞漏洞,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实现透明化。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逐步公开评审项目范围、细化公开项目内容,用公开透明强化项目单位职责。三是实现信息化。加快评审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的对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搭建评审信息交流平台,为推动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上台阶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对市州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省评审中心在评审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制定项目预算标准、信息软件开发、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从而为市县更好地开展评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二是完善目标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手段,以目标责任管理为重点,对各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进一步推动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经验交流与专家指导相结合、基础理论与业务专题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帮助市县评审机构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31.信息网络中心

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全省信息安全治理专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督促各市(州)、县(区)开展风险测评与接入全省监控平台工作,并做好风险评估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工作。全面完成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在县市区的建设推广。督促县市区加快建设,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为县区上线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咨询指导;改造全省财政专网。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要求,省财政专网作为非涉密网将断开与省电子政务内网连接。2016年我们将对财政专网进行改造,增加网络带宽,建设备份线路。优化中心机房运行环境,确保数据安全。厅中心机房于2005年建成,部分设备已老化。2016年将对机房供配电、消防、照明、布线等进行改造。

进一步加强业务系统建设。深入调研并正式开展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过10多年发展,已初具规模,但系统比较独立、数据比较分散、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2016年计划启动财政管理一体化建设。在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上线前,继续做好各业务系统完善与运维。一是升级、改造财政应用支撑平台、金融债务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企业项目库;二是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综合治税、综合预算管理;三是全面推广办公自动化、国库电子支付。

32.干教中心

推动多层次培训体系建设,实现教育培训常态化。优化主体班结构。举办4期主体班,即:境外培训班、处局长班、县市区局(科)长班。提高业务班培训实效。密切配合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办好各业务口的培训班。推动基层培训均衡发展。举办或协助与指导开展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全省共享课件库与师资库;重新确定市、县两级培训示范点。

创新干部教育培训载体,实现培训方式多样化。拓展财政讲坛功能。一是开设领导讲堂。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要求,邀请厅领导和处长们走上讲坛。二是开设业务讲堂。选取主题,由相关业务骨干和青年干部组成课题小组,向全厅干部汇报课题研究成果,介绍相关财政业务。三是开设系列名师讲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授财经理论、哲学艺术、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课程,加强财政文化的熏陶和积淀。打造“互联网+”教育培训平台。一是提质升级“干教园地”专栏。拓展更新内网平台“干教园地”专栏,提高学习的时效性与选择性。二是加大视频远程培训力度。利用全省财政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远程教学,借助信息化解决基层培训资源渴缺的问题。三是运用互联网手段组织培训。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信息手段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动态管理学员和课件,检验培训效果。丰富教育培训方法。一是采取集中观摩、绩效互评等方式,鼓励市县两级拓宽思路,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二是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地调研,进行重点课题的研究与开发,解决工作中的瓶颈性问题。三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设计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专题活动。

加强培训队伍建设,实现培训管理专业化。注重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班的原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升中心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注重培训管理。在省、市、县三级开展问卷调研,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在具体组织中,动态掌握情况,跟进学员需求,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培训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注重基础建设。加强中心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制订《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财政基层培训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市州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3.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夯实三大平台。一是夯实智库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引人机制,以“小机构,大网络”集聚人才,打造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人才智库”。与中国知网合作建设联机检索的电子信息资料平台,完善建设以财科所图书资料室为基础的线下借阅纸质资料库,打造服务全厅干部的“信息智库”。二是夯实合作平台。加强纵向合作,与财政部财科所互通互享信息,向市县基层财政吸收一手资料,形成既符合政策走向、又适合湖南省情的研究成果。加强横向联合,与兄弟省财政科研所、省内经济类学会、科研院所协同互动,推动智库要素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聚集,消除信息“孤岛”。三是夯实互动平台。以《新理财》(湖南财政)为依托,进一步延伸触角、拓宽平台、增加受众,将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增加为杂志赠阅范围,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财政工作的双向互动。

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要结合中央要求和省里实际,树全局观念做研究、抓关键问题定选题、重实用力度出对策。要密切关注和收集厅党组关于财政改革的言论、观点和思路。要加强与业务处室合作,优势互补,联合开展研究,特别是参与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的推动。二是强化精品意识。要把研究成果的质量当成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出实策、出新策,千方百计促进研究成果上层次、上台阶。要做好《新理财》(湖南财政)、《湖南财政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进一步增强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新颖性、结构的严谨性、校对的精准性。三是强化创新意识。要以各种形式的论坛、培训为载体,加强横纵间联系,比学赶超做科研。要以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等为手段,密切远程联系,活跃氛围强学术。四是强化人才意识。要出台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根据科研成果转化度、领导认可度等因素分级评定,给予不定金额奖励。要加强业务培训,帮助财政科研人员更多地掌握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增强业务素养。

把握五个重点。一是以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为主题,以论坛与展会相结合的全新办会机制,办好2016湖湘财政论坛。二是策划出版关于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相关专著,为政府和社会找准养老产业发展的着力点提供相对权威的智力支持和理论参考。三是联合部财科所开展《地方财政运行风险指数研究》,为构建我省财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提供决策参考。四是认精心创办《财政科研参考》,重点加强创新驱动、供给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预算改革管理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五是通过自办刊物和部办财经报刊平台,做好基层推介报道,为基层“发声”。

34.文化旅游产业基金中心

精心筹备,尽快设立省财政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深入调研,努力做好制度建设、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设立省财政股权投资管理中心,代表省政府对省财政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和省财政发起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归口管理,行使统一监管职责,同时为相关厅局和我厅相关处室(单位)做好服务。

拓宽思路,不断创新文旅基金投资管理模式。一是调整基金投资导向。在投资地域、方向、阶段方面适时调整,着力体现“湖南”、“文化”和“旅游”三个关键词,适当探索对早期和中早期企业的投资。二是创新基金投资方式。借鉴母子基金的运作模式,探索采取文旅基金作为母基金的投资方式。三是探索项目培育工作。探索以财政政策配套支持的方式培育项目,充分发挥基金投资与政策支持的合力。

夯基固本,认真履行文旅基金常规管理职责。一是稳步推进基金募资工作。力争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第二期基金剩余的筹资任务,适时启动第三期基金的募资工作。二是充分挖掘省内目标项目。进一步深入重点市州考察调研,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挖掘优质省内项目。三是积极防控投资风险。加强项目立项和程序性审查,加强对已决策项目的签约审查及资金监督控制;不定期到已投项目实地了解情况。

加大宣传,切实做好沟通服务交流工作。一是加强财政股权投资和基金投资的宣传工作,拟在省财政系统内分别就两个主题举行一次专题培训。二是加强基金网站平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增强网站宣传实效。三是加强与相关厅局及厅内处室的汇报和沟通,积极推进财政股权和基金投资工作。

35.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思路决定出路,理不清思路,就踩不准脚步,完不成任务。首先要更新服务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其次要树立服务质量是生存和发展的观念。服务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后勤服务必须确定质量是核心,质量第一的理念,为此我们必须在把工作想细想全做实的同时,追求工作的高标准,向服务要质量和效益。

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管理和服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中有服务。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按章办事,建立运转协调、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服务窗口前移,把工作重心下沉,坚持面对面,心贴心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推进后勤物业社会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贯彻执行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实施方案,引进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大院部分后勤保障工作实行购买社会化服务改革。努力探索物业公司引进后,后勤中心与物业公司、社区共同管理服务模式和方法,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尽快形成高效运转的后勤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6.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管理中心、资产评估协会)

继续深入推进行业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行业党员队伍建设,恪守职业道德,完善行业党建综合考评体系,更好发挥党组织发展作用。

加强考试管理,圆满完成考试任务。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完善协调工作机制,严密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措施,提高考试工作质量,确保2016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湖南考区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扩大职业培训的渠道,拓展业务培训的知识面,做好分类分级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行业人才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执业能力。

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完善行业监管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威慑力,促进行业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协会管理机制,开展员工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协会服务行业水平。

37.财信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着力资源整合,完善金融牌照。基本完成现有平台的清理整合,实现“投资”、“融资”双轮驱动,搭建投资、融资、资产管理、交易四大业务架构,在省政府支持下组建小微金融集团、获得相对控股的银行平台,设立南华投资公司,探索设立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平台。

着力资金融通,夯实自身实力。围绕打造AAA级企业的要求,拓宽资金融通渠道,夯实壮大自身资本实力。发起设立“湖南中部崛起基金”,做大资金储备池;深挖自身潜力,加强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集团资金运营能力和效率。

引入战略伙伴,增强资本实力,做强做大核心业务单元。适时启动财富证券、湖南信托、资产管理公司(AMC)、湖南联交所等公司资本补充计划,在确保国有控股权的前提下,以开放、合作、共享的姿态,积极引进有资源、有实力的战略伙伴,增强资本实力。

着力推进协同,助力经济发展。遵循“负债资产化、资产证券化、证券现金化”的理念,充分利用集团综合金融服务的优势,发挥各子平台协同效应,主动对接、服务国家和我省的发展战略,深耕湖南,助力“精准扶贫”,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设立“湖南中部崛起产业基金”,规模为200亿元,撬动资金有望达到1000亿元以上。

着力深化改革,实现机制创新。切实加强总部建设,筑牢管理体系,塑造“控制”、“授权”的管理文化。深入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团队建设,促进人员有序流动,为人才搭建平台,形成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良性互动。

着力品牌塑造,开展文化建设。规范集团VI系统,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围绕“合力天下,筑梦湖湘”的公司使命,深入贯彻“专注、协同、共享、规范”的企业经营理念,努力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着力廉政建设,塑造务实正气。扎实做好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营造风清气正、务实肯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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