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6〕5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307号)精神,现按照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9.75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16.75元/亩的标准,下达你区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2016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经济科目市县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岳阳市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安排表(分区发)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