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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3-02-17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3〕8号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2〕57号),以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拨付资金意见,现提前下达你区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2水体”,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为预拨资金。

若后续资金安排方案发生调整,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另行下文通知。

二、请区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协同区生态环境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3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明细表(地表水)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4日

岳财建指〔2023〕8号附件:2023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明细表(地表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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