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2〕59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部分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2〕11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2〕634号),现收回你区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项目、科目见附件。
请你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政策的要求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收回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