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2〕56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的通知》(湘财建指〔2022〕56号)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拨付2022年价格监测经费的函》(岳发改函〔2022〕42号)、《关于请求下拨2022年稻谷生猪平台、重要消费品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函》(岳发改函〔2022〕54号),现下达你市(县区、单位)2022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附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2022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3日
岳财建指〔2022〕56号附件:2022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安排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