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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9-12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22〕18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的通知》(湘财教指〔2022〕11号),现下达你单位、区2022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把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做到精准摸排疫情信息,全面加强校园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在校园蔓延,有效防控校园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二、各单位和各级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主动调整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防疫经费保障力度,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短板,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重点用于消毒液、口罩、防护服、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药品等物资采购,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发放补助和奖励个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省级补助经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岳财教指〔2022〕18号附件:2022年全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补助经费安排表(岳阳市下达).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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