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21〕11号
有关区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0〕14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科目等见附件。
收到此文后,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市辖区)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