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1〕13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1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资金。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