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20〕7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企指〔2020〕66号)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在指标系统中按照“02001参照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项目代码及名称:Z195110010003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24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出”。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和基层备灾能力建设。其中,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配备项目重点提高水域救援、城市排涝和快速救援能力等装备配备;基层备灾能力建设主要是为多灾易灾及交通偏远乡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灾物资。
(二)请各有关区财政、应急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对下达的中央资金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考核指标,并上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其中,各区于2020年11月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后于2020年11月9日前上报省财政厅企业处。上述绩效目标申报将作为财政部次年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大家认真组织执行,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区要切实落实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在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统筹用好各项资金,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具体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帐目清晰、流向明确,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对截留挪用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绩效评价目标不达标的,将视情问责并相应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1.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