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0〕75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154号)和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关于转发下达岳阳市钱粮湖、大通湖东垸安全建设及分洪闸工程等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农〔2020〕200号)、《关于转发下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专项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农〔2020〕375号),现下达你区2020年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此款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市县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单位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99.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154号),废止《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73号),相应废止《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岳财建指〔2020〕40号)。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