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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等)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11-19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0〕73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等)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157号)和市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长江〔2020〕439号),现下达你区(单位)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此款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0年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等)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岳财建指〔2020〕73号附件-2020年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等)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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