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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09-28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0〕57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120号)和省发改委、省林业厅下发的《关于下达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湖南省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54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460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4日

岳财建指〔2020〕57号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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