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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及辖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补助经费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02-15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20〕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安排你区(单位)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万元,具体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市县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市直单位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切实做好当前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和部署复学条件下的疫情防控工作。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各单位、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提前部署复学条件下的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在校园蔓延,坚决防控校园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二、主动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各单位、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系列通知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号)等有关要求,精准摸排疫情信息,全面加强校园管理和开学前消毒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浴室等公共卫生区域彻底全面消毒防治。各高校和各级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主动调整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防疫经费保障力度,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短板,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重点用于消毒液、口罩、防护服、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药品等物资采购,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发放补助和奖励个人。

四、加大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力度。相关高校要组织动员教学科研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科研工作,主动加强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科研攻关,推动相关数据开放共享。在安排高校“双
一流”建设经费时,要重点倾斜支持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


附件:2020年岳阳市本级及辖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补助经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

岳财教指〔2020〕1号2020年全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补助经费安排表(岳阳市下达).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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