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20〕2号
有关区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防治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0〕4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资金 万元,上述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因素为人口数、乡镇街道个数、村级组织个数,分配权重分别为60%、20%、20%。资金专项用于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请区财政部门尽快下达到基层单位。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省级财政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