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9-08-14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社指〔2019〕41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6〕29号)等精神,现暂按你区上报并经市医保局审核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参保人数和2018年市与区财政负担比例,下拨2019年各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待市政府明确新的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后,再与区进行结算。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具体见附件)。

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市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6〕7号)精神,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南湖新区纳入市级统筹,此次拨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统一拨付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专户,不再拨付各区。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岳财社指〔2019〕41号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