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1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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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市县自然资源业务及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二指〔2019〕23号)精神,现将2019年市县自然资源业务及能力建设补助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此款列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的自然资源业务及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市区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和推进部省重大专项业务工作,应专项用于第三次国土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自然资源执法等工作,具体由市区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使用。
2、请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9年自然资源业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