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综指〔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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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04〕4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市级第二批农土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支出。该项资金相应列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其他资本性支出”。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将资金按规定拨付到建设项目,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市级农土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