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综指〔2018〕1号
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地方立项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湘农综〔2018〕30号)、《岳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地方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岳农综〔2018〕1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县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湘财农综指〔2017〕14号),现将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县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财政资金拨付你单位(具体金额见附件),列2016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602土地治理”,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程监理费由省办委托市级财政报账。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并将工程监理费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工程监理公司。
2、该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请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报账操作规程》(湘财农综〔2007〕19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财政报账。
附件:岳阳市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县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