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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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7〕77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万元,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各项补助。请按程序据实拨付使用,2018年年中省、市财政将根据中央财政实际下达的经费额度,与各县市区财政结算。
请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金投向,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