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3-12 来源: 预算科 
 

岳财行指〔2018〕3号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7〕77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万元,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各项补助。请按程序据实拨付使用,2018年年中省、市财政将根据中央财政实际下达的经费额度,与各县市区财政结算。

请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金投向,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3月9日

岳财行指〔2018〕3号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