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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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7〕5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用于学生用车(船)购置补贴、学生用车(船)运营成本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船)补贴、学生乘车(船)座位险以及学生用车(船)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相应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5〕2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