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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编稿时间: 2023-03-28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1名委员,2022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岳阳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岳阳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4、《岳阳市二0二二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5、《关于调整岳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请示》

6、《关于启动实施岳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的请示》

7、《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程》

8、《关于岳阳市2021年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报告》

9、《关于批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阳市分行委托承办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请示》

10、《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制度(暂行)》

11、《关于调整岳阳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

12、《关于授权我中心审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请示》

13、《关于调整转存单位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相关事项的请示》

14、《关于批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承办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

15、《关于加强对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督察督办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岳阳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11个分支机构。从业人员205人,其中,在编127人,非在编7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493家,净增单位398家;新开户职工2.50万人,净增职工0.85万人;实缴单位5080家,实缴职工28.97万人,缴存额51.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9%、1.86%、6.52%。2022年末,缴存总额433.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1%;缴存余额220.83亿元,同比增长11.4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22年,7.1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8.63亿元,同比增长17.1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5.78%,比上年增加5.06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13.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2万笔18.1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70%、增长3.18%。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91亿元。

2022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7万笔 249.18亿元,贷款余额139.0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49 %、7.87 %、1.64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98%,比上年末减少6.08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1笔 2261 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743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8071.1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2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2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1.23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77.3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8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2.98%,比上年末减少6.0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71842.39万元,同比增长11.88%。其中,存款利息26066.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5768.8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31792.39万元,同比增长13.4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1758.6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33.7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40050万元,同比增长10.64%。其中,增值收益率1.91%,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937.4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676.51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8345.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349.4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815.7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4229.1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5037.97万元,同比下降1.83%。其中,人员经费2977.85万元,公用经费1448.75万元,专项经费611.3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358.27万元,逾期率0.25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815.78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50%,国有企业占20.02%,城镇集体企业占2.03%,外商投资企业占1.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9%,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15%;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94%,国有企业占11.54%,城镇集体企业占2.24%,外商投资企业占3.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2%,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5.61%;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2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94%,租赁住房占2.7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7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0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82%,比上年末减少0.0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098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84 %,90-144(含)平方米占81.72 %,144平方米以上占 13.44 %。购买新房占63.09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 %),购买二手房占32.5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 %),其他占4.34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45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55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74 %,30岁-40岁(含)占 42.06 %,40岁-50岁(含)占16.74 %,50岁以上占1.46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8.62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31.38 %;中、低收入占100 %,高收入占0 %。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36%,比上年减少1.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面对反复多变的疫情和防控形势严峻的经济大环境,我中心实施了一系列惠企惠民措施,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降低企业负担,2022年共有8家受疫情影响企业(涉及834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227.33万元。同时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于2022年12月31日前还款至正常状态的,可不计罚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纾困缓难减轻企业职工压力。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

(三)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今年,我中心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通过提高提取额度、提高贷款额度、精简办事程序,2022年6月13日政策落地后共有4518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5766万元,同比增长200%。支持2865名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共计发放贷款12.31亿元,其中属共有产权住房的共计1551套,贷款额6.69亿元。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岳阳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综合部(行政保卫部)、客户服务部、资金结算部(会计核算部)、归集提取部(政策法规部)、贷款管理部、风险防控部(内部审计部)、信息管理部、财务部、人事部;设11个分支机构:市直管理部、平江县管理部、岳阳县管理部、华容县管理部、湘阴县管理部、临湘市管理部、汨罗市管理部、岳阳楼区管理部、云溪区管理部、君山区管理部、屈原管理部。

2022年受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2022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扣款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度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岳住委〔2022〕6号),我市执行2022年最新缴存标准。2022年我市缴存标准为:最低月缴存额不低于276元,最高月缴存额不超过4392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岳住委〔2022〕12号)的文件规定,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必须同时提供补缴方案,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恢复正常缴存。

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提取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的即可提取,且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

2.放宽购房提取时限。2022年购房提取放宽至在购买住房的24个月以内可办理购房提取。

3.购买首套房实行可提可贷政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价款,不足部分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贷款,但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款。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因遇到疾病、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进行审核和办理。

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统一贷款额度上限。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和县域城区购房差别化贷款政策,对凡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均执行80万的贷款额度上限。

2、提高二套房贷款比例。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 30%,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

3、支持人才引进工作。本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A、B、C、D、E 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 万元。

4、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前一月为正常还款),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5、恢复执行异地贷款政策。对户籍地或就业地在岳阳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后,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放宽可办理业务时限。缴存职工购 (建)自住住房后两年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7、实施可提可贷政策。职工本人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房后,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价款,不足部分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款,同时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持余额不得少于 1万元。

8、放宽商转公可贷额度。缴存职工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出证 5年以内的,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不受原商贷本金余额限制,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出证满 5 年的,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的本金余额。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方面:首套房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2.6%;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年利率3.1%。二套房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3.0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年利率3.57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共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93笔、金额4499359元。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客服部确定了跨省通办的事项(共八项)并制订了跨省通办的业务流程,全年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已成功处理跨省通办业务145笔,其中61笔异地购房提取通过住建部线上跨省购房提取业务系统办理,提取金额约450万。此外,我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已推出十一项全网通办业务。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进一步完善“智慧公积金”系统,积极推进数据共享,优化系统建设。做好了房产交易信息查询接口、不动产接信息查询口、住建部数据查询接口、CA电子签章等数据直连共享服务。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启的“总对总”征信信息共享工作,我中心征信贷款报送程序测试已经完成,数据测试正在进行中,征信查询、共享及小程序已上线。

2、全力推进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稳步推进三级等保测评,积极参加网络安全攻防演练。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突出单位;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岳阳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评为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刘一夫同志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一夫同志被岳阳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评为驻村帮扶工作先进个人;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12345政务便民热线和市长热线办评为优秀单位;

王若敏同志被12345政务便民热线和市长热线办评为先进个人;

平江县管理部获平江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华容县管理部获华容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君山区管理部获君山区委区政府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屈原管理部获屈原区委区管委优胜综治成员单位;

市直管理部政务中心窗口获先锋窗口单位;

周琼、范红英、邹翔同志获政务中心优秀个人。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被纠正和处理的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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