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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05-20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岳财预〔2020〕86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有序推进岳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岳财预〔2020〕73号)要求,围绕做真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切实强化支出责任。现就督促落实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绩效导向

1、绩效自评。按照“谁花钱谁绩效”原则,市直各预算单位要对照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结构调整。加强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管理中的应用,对整体绩效较好的部门和单位,赋予其更多的预算绩效管理自主权。

2、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市直各预算单位要对市本级2020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重点监控是否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执行,如何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对于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在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的同时,按进度科学调度资金,合理控制结转和结余资金。对通过监控发现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整改,并暂缓拨付资金。

二、落实绩效责任

1、绩效主体责任。绩效目标自评由市直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与信息公开,并对自评自控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自评范围和内容。市本级2019年预算安排并使用完成的财政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主要从产出、效益、满意度3项指标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报送的自评资料详见岳财发〔2019〕11号文件,并增加填报《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统计表》(附件1)。

3、监控范围和内容。市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部门整体支出、100万元以上非工作经费类项目,包括2019年度未完成且结转至2020年继续执行的以及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跟踪监控范围。主要从产出、效益2项指标对照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的中期前三季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具体报送的监控资料详见岳财发〔2019〕20号文件,并增加填报《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统计表》(附件2)。

三、严格时间节点

1、自评时间。市直各预算单位应于2020年6月15日前上传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附表电子版,并将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2、监控时间。项目单位提供绩效监控材料,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分别于10月10日、12月2日前上传监控情况表电子版,并将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3、公开时间。按照“谁实施谁公开”原则,主管部门应将本部门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于2020年7月15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或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强化责任约束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在2020年10月前推动建立县市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参照市本级模式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所涉及的绩效自评与绩效监控工作。市直预算单位在市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或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制定本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监控方案,做好所属单位的组织协调,并组织相关领域全员参与实施。

2、结果应用。全面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绩效监控工作的成果应用,即是对接2020年省综合绩效评估及省厅年度考核市州绩效的重要指标,也是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绩效指标(详见岳发〔2020〕4号),且已纳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计划,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3、资料报送。岳财发〔2019〕11号、岳财发〔2019〕20号等有关文件的下载地址为岳阳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内。电子版报送邮箱QQ2739459,纸质版报送绩效管理科(李卫东,联系电话 0730-8859935)。

附件:1.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统计表

2.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统计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201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 2020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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