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部门预决算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情况报告
编稿时间: 2020-01-15 来源: 绩效管理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部署的“严格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外部评价,全面创新预算绩效管理,点题重点评价“扩面、提质”取得成效。

一、全面绩效管理创新情况

1、做实绩效目标管理责任拓展。2020年市级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同布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市直预算部门全面规范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取得成效。一是压实部门绩效责任。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明确具体责任人,对所有支出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从项目向支出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的全面拓展。二是试点引入第三方跟踪服务。组织第三方整理专项资金绩效指标32个模块,全程对接全市78家一级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171家二级预算单位申报绩效目标,对标“二上二下”绩效目标编制的完整性和相关性,进行事前优化评估全覆盖、全过程跟踪审核。共审核23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52.54亿元;审核63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2.92亿元。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整体质量有所提升,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2、做深绩效评价结果责任应用。2018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于2019年初上报市政府审批,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一是组织对绩效评价得分靠后的3家预算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将约谈主题“让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理念进行了公开报道;二是督促25家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按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入现场评价点,对标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间表,逐一跟踪督办到位;三是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挂钩。针对8个重点评价低效项目提出了预算调整意见,对6个预算单位2019年专项资金提出结构性调整,调减预算315万元。

二、重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点题聚焦短板弱项。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以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的,其效果好坏直接影响政府形象与决策的重点民生支出为主线,在市直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基础上,聚焦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实施重点评价。经初步评估筛选及上报市政府审定,委托5家第三方机构对择选的工信科技、农业农村、外经港口建设等领域近2年执行的财政奖补资金、市委组织部的人才开发资金,市住建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耕地开垦、市教体局的二幼园重建、市生态环境局的大气污染防治等10个政策性强,以及市交通局与市城管局环卫中心2个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按程序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评价资金9.83亿元。

2、点评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创新评价方式,加强指导与责任督导,第三方坚持深入一线评价,从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查找各环节影响绩效因素,并跳出财政分析问题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突出了问题导向。一是反馈了专项资金发挥的应有绩效。专项资金投向更加集中,各资金主管部门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的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做到了“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专项实施在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分析了专项资金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部分专项把握政策不精准、专账资金分配散小、重点不突出、专项核算不规范等;三是对交叉、重叠、执行率不高、效益低下的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分析,同时针对各专项个性化问题提出了应用性建议(见附件1)。

三、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综合评价。经复核,2019年受托第三方独立完成的12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对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评分客观、公正,较真实反映了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第三方评价报告评分及资金使用质量综合评价,2019年实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综合评分均82.7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良。其中绩效评分在80分以上专项10个,占比83.3%,同比优于上年质量(见附件2)。

2、应用建议。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是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职能职责。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全面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越是财力紧张,越要注重提高单位资金的产出效益。各资金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作为项目支出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对标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列举的问题与建议,加快落实问题整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严格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

附件: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分析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

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分析

2019年开展的20项重点绩效评价(含12项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8项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监控报告内容),通过采用“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财政审核”相结合模式,以财政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为依据,分项分析提出要点评价。

第一部分  12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点分析

评一:城陵矶新港区“一区一港四口岸”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3.5分。

项目绩效:2015-2018年期间,城陵矶新港区按照市政府奖励政策,相继对290家企业发放奖补金额2.78亿元,其中2018年拟奖补100家企业9349.82万元。通过政府奖励政策,进一步放大了“一区一港四口岸”对外开放平台效应,航线进一步完善优化,航运物流产业、口岸平台运营企业逐年增加,引导市场、鼓励企业更多地加大投入,并带动其他新型产业发展,有力推动新港区进出口贸易总额创下历史新高。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预发奖补资金审批流程不规范,存在拟奖偏差风险。2019年3月预发放2018年部分企业(共7家)奖励资金3287万元,是经临港新区初审后提前预发的,尚未通过相关部门会审及市政府审批流程,存在预发奖补超实际核定奖补金额现象。经评价复核,岳阳城陵矶新港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42.28万标箱、50.45万标箱,其年增长率仅为19.32%,未达到20%以上,按《奖补办法》应奖补200万元;但预发给岳阳城陵矶新港公司2018年集装箱港口作业奖补资金是按预计年增长率20%以上标准计奖500万元,预发超实际奖补资金300万元。

2、实施接力航线合作奖补依据不充分。2016-2017年《奖补办法》中并无接力航线奖励条款,实际发生奖补2668.8万元,查无合规奖励依据。虽然2015年5月、2016年1月临港产业新区、岳阳市政府与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岳阳-东盟接力航线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关于远洋岳阳-澳大利亚接力航线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但未按《协议书》要求签订正式合同,且其意向性协议中也明确不作为奖补具体实施依据。

3、奖补资金投入与其上缴税费不匹配。奖补资金《实施细则》中,尚未设置对奖补企业提升企业效益、增加职工收入、就业岗位与上缴税收等持续性考核指标,相关部门缺乏合理的、科学的跟踪问效机制,对奖补资金受益企业应产出的财税贡献与社会效果关注度不高。抽查本地注册企业岳阳城陵矶新港有限公司:2015-2018年奖补资金投入4110万元,年均奖励1027万元;近4年实际上缴增值税546.85万元、个人所得税缴纳32.25万元(岳阳城陵矶新港有限公司提供),高额奖补资金与上缴税收不匹配(公司其经营与发展较依赖于政府奖补资金投入)。另抽查岳阳中检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市海仑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发现奖补资金投入与其财税贡献相对不匹配现象。

4、本地注册企业受益奖补比例优势不明显。本地注册企业规模散小众多,但无奖励优势。根据“2015-2018年奖补单位前十大企业排名”情况显示,前十大企业受益奖补资2.13亿元。其中本地注册企业仅4家,受益奖励7101万元,仅占奖励总额的1/3。其单项兑付也存在比例失衡,兑付本地注册企业奖励244次,奖补1.33亿元,平均54.61万元/次;兑付非本地注册企业奖励46次,奖补1.48亿元,平均321.57万元/次,远远高于本地注册企业。其中兑付资金比例最高的是航线大企业。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优化奖补资金申报审核流程,避免超额奖补风险。临港新区受理企业申报奖励资料的初审、数据核实、调查取证等复审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建议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审核审批流程兑付,避免预发放奖补资金形成透支的风险。针对临港区财政超额预付岳阳城陵矶新港有限公司300万元奖补资金应核准收回。上报调整2018年拟奖补100家企业资金为9049万元。

2、完善接力航线合作奖补的补充合同。严格按照奖补政策要求,对已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接力航线,完善相关报批手续,补充签订正式合同,杜绝只签意向协议就直接预奖补,保证奖补资金发放依据充分,合同的合规性及有效性。

3、加强对企业奖补资金投入与产出效果的跟踪问效。根据“一区一港四口岸”有关奖励政策的年度绩效目标及中长期目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与跟踪问效机制。分析奖补资金是否用于本企业港口业务经营与发展,奖补资金是否对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起到促进作用。防止企业长期一味依政府补助补血输血,促使企业靠自身造血,健康发展。

4、培植本地注册企业,引导本地企业成长。在《奖励办法》中对本地企业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及奖补项目,通过奖补资金导向,培植本地注册企业,引导本地企业快速增长,以带动其他产业发展,为岳阳创造更多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评二:2016-2017年实体经济(含科技类)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4分。

项目绩效:2016-2017年共下达财政奖补专项资金3169.9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奖励政策,有力促进了企业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克,培育了创新型骨干企业,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聚焦实体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带动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的持续发展。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部分奖补条款不够细化,绩效跟踪有待加强。因部分奖补文件设置的奖励条款不细化,奖补标准和奖补程序不够具体,责任单位和资金来源不够明确,造成企业对接上存在一定困难。奖补主管部门在奖补资金拨付后,部分后补助项目对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运行的跟踪监控管理不够,没有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持续跟进。

2、部分奖补资金分配零散,重点扶持不够突出。部分奖补资金涉及的企事业单位众多,对项目质地优良、发展前景看好的、科技含量较高的优良企业未能集中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分散对扶持项目可持续带来一定影响,未能体现做大做强核心目标。对企业激励作用不明显,特别对科研企业高新技术人员的引进、中高端人才落户政策的支持不够突出。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公司属于软件开发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产品技术研发,每年的研发投入比较大,希望获得更多支持。

3、部分奖补影响政策导向,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岳阳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发法〔2010〕8号)奖补条款中,只明确了6家特定企业,未体现公平性与普惠性,与当前政策导向不符。部分市级或市直部门专项扶持类奖补文件存在一些不规范、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有的文件只提出了进行奖励,但没有规定奖补标准和奖补程序,也没有规定责任单位和资金来源;有的文件提出奖补使用专项资金的条款,仅以单个部门名义印发了奖补性文件,未经财政部门会签等等。主管部门对部分申报项目的评审意见,未能全面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企业,未能公示项目审批流程。本次调查问卷了解到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对奖补文件的熟悉度不高,了解范围也不全面,奖补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项目跟踪管理,重点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布奖励项目政策指南,并按程序公示。在重点帮扶方面,要对项目建设和研发较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充分利用有限奖补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并加大对科研企业和研发项目资金的倾斜。

2、完善市级奖补文件政策体系,规范把握奖补政策导向。对奖补文件所发现的“僵尸条款”、超年限到期文件、重复条款、不符合持续性发展以及在后续新文件中重新对奖补标准进行了规定的条款,建议进行调整和完善,对一些重复条款予以归并,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按新文件执行,确保政府各类项目奖补条款的可操作性、合法合规性。

评三:美丽乡村系列创建和粮食生产市级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4.5分。

项目绩效:2016-2018年美丽乡村创建系列、粮食生产市级奖补专项资金资金,总投入1196万元。共建成美丽乡村60个,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完成评选粮食生产优秀乡镇15个,优秀种粮大户20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力推动了我市农业粮食生产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部分奖补无相应考核标准。一是会计核算不合规。奖补资金拨付后,部分使用单位未对奖补资金设立专账或专门科目核算,奖补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同在同一科目中,导致支出明细无法明晰区分;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缺乏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未建立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管理、核查机制;四是项目考评依据不明确。粮食生产奖补资金、秀美系列创建中市级领导办点安排奖补资金无相应考核奖励标准。对未获评省市奖补的绩效村的分等级奖补无相关文件、政策支持。

2、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粮食生产下行压力增大。一方面,已随着农资价格、人工费用上涨,粮食生产成本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种粮补贴政策效应逐步递减,利润空间逐渐压缩。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规模较大的民营粮食生产企业,粮食市场基本形成以国有粮库最低保护价收购为主导的价格体制,粮食销售不能保证优质优价,优质稻生产存在较大销售风险,导致优质稻种植推广难度较大。一旦行政干预弱化,奖补激励不足,粮食生产可能会出现明显下降。

3、美丽乡村与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共通,奖补资金缺乏整合。根据清理《关于印发岳阳市美丽县城美丽村庄美丽社区农村文明家庭考核方案的通知》(岳农发〔2017〕54号)与《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岳办〔2019〕2号)等相关文件分析,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奖补条款存在共通之处,其奖励主体及性质用途相近,奖补资金缺乏整合。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项目奖补资金标准。一是建议华容县三封寺镇政府、岳阳县杨林乡镇政府和君山钱粮湖镇牛奶湖村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专门账户或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合规、合理、明晰的资金分配方案。二是建议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美丽系列创建考评方案,明确粮食生产市级奖补资金和市级领导美丽乡村建设办点安排奖补资金标准,补充完善美丽乡村建设中未获评省市奖补的绩效村的分等级奖补的相关条款内容。

2、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促进耕地面积流转,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推进粮食生产向集约化、科技化、优质化的转型发展。理顺粮食流通领域渠道,保障粮食销售优质优价,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同时进一步整合气象、农技、农田水利等政府资源向粮食生产倾斜,提高粮食生产预防、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整合奖补资金资源,推动乡村建设均衡发展。根据我市2014-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在保持现有先进创建示范点基础上,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等文件中有关奖补条款,与新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岳办〔2019〕2号)相关资金予以整合。另针对专项奖补发挥主体作用的对象与实际考评来看,建议将奖励对象从美丽县城、美丽村庄、美丽社区,农村文明家庭变更为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社区),奖励标准重新拟定。同时,应积极整合各方面生活社会资源,加大对底子薄、基础差地域的扶持力度,以点带面,实现均衡发展。

评四:市委组织部2017-2018年人才培训专项,绩效评价得分82.1分。

项目绩效:2017-2018年人才开发与培训专项安排预算4000万元,预算下拨3965.8万元,已使用3368万元,2018年年末剩余597.8万元。其中:已启动未完成、以及未启动待使用的项目资金560.2万元,年末专项预结余资金37.6万元。共引进柔性挂职专家100名、全职博士以上人才30名。为岳阳大城市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培养、选拔和激励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绩效目标执行有偏差,资金调整有待规范。2017-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任务67个,实际完成63个,含新增与部分调整项目,但调整程序欠规范。一是2017年创新创业团队专项资助预算24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0万元;卓越工程师调增5人,超支5万元,未见资金调整的请示和批准文件。二是2017年干教科举办了组干培训和交通建设专题培训,未见年初预算安排,经核实为临时调剂,但未见调剂文件。

2、项目变更未经评审,部分项目经费超预算。一是2018年卓越校长项目选拔环节有欠缺,计划选拔15人,实际选拔17人。其中新增补的三名省示范中学校长,其认定未按照“2018年岳阳卓越校长评审实施方案”经过专家评审程序。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超支。2017年创新创业团队专项资助项目超支40万元;2017年巴陵青年英才资助项目预算50万元,实际评审应付100万元,超支50万元。

3、横向比较无优势,机制创新有待深化。经横向对比邻市,长沙人才工程优势明显:一是人才工作面向政策支持更全面。从人才政策上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人才企业实施动态政策支持。二是人才工作机制改革更完整。从体制机制上细化人才分级,出台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考核评估体系、激励和退出体系,对引进人才的企业单位给与奖励、项目合作。三是人才引进后续服务体系更健全。开通高层次人才就业、落户与就医绿色通道、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等,这是岳阳人才工程发展的短板。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岳阳市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细化绩效目标,完善资金调整程序;完善新增项目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在预算框架内合理合规调整。

2、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防止超预算使用资金。对于年末未完项目的结余资金560.2万元,应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对于专项结余资金37.6万元予以收回;对于已启动未完成项目应按实际应付经费另行安排预算。

3、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按照审定的项目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人才评选程序,公平公正的完成人才评选工作。

4、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汲取邻市(长沙)人才工程优点,结合“岳阳大城市”人才需求情况,深细化人才分级,出台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考核评估体系、激励和退出体系;对于落户岳阳人才给予更加完善的工作平台与后续服务。

评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东井岭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0.8分。

项目绩效:东井岭棚改项目立项批复投资2.1亿元,总目标设计为符合公租房条件的496个家庭和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155户居民提供安居之所。项目投资来源于中央省市三级,主体投资经财评审定预算1.53亿元,其中市级配套到位资金8236万元,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预计2020年9月竣工。截至2019年8月,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封顶,附属配套工程仍在建设中。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滥用、乱用会计科目,导致多列费用、少计支出或往来款项核算不实;应冲减待摊投资科目,而误列其他应交款科目核算,导致多列费用24.34万元;存款利息收入8.39万元,直接抵减费用,未列收入账;记账凭证与附件不符,查2016年9月17#凭证银行存款科目40万元,而附件金额为63.84万元。二是收取或支付大额费用不规范。如2016-2019年收取5人购房款42万元,存于项目部帐户,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多凭证显示支付大额费用并无合同附件。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记账凭证混乱,记账凭证与附件不一致现象。

2、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依据《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3款“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计算”规则,应计算管理费201万元,实际发生数额511万元,超标支出310万元。相比项目原投资立项批复中包含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预算135万元,超标376万元,超支比例相对较大。

3、发放施工津贴不合规。截止2019年4月,发放施工津贴11.75万元,直到2019年8月评价日整改停发。发放施工津贴未经该专门管理机构的市级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其发放对象为各单位抽调到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不符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意见》及岳阳市有关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

4、项目投资管理有待完善。一是存在未经财评实施的项目合同。除主合同、设计与监理费外,另存在42个未经财评合同,涉及合同总价423万元;二是存在超财评预算的合同。湖南中成建筑公司承包合同价177万元,查证经财评预算171万元,实际签证进度款已达190万元;三是前期勘探及现场勘测不足,造成工程量增加。如地下室桩基超长与室外地坪基坑支护超量等工程,变更工程量严重影响项目投资。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一是会计核算时不得随意列支费用成本,应据实做好帐务调整。二是费用报销入账应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依据作为凭证附件,禁止无计划无依据支出,合理调整专项结余资金。三是发放补贴应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费用,对已发放款项做出追回处理。

2、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一是理清投资超预算责任,对前期勘察不足、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应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取得投资变更批复,在批复下达前应暂停支付变更项目资金。二是追究建设单位管理费严重超标的责任,压减后期管理费用;三是严格按照财政投资评审要求,先评审后实施,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评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7-2018年耕地开垦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8分。

项目绩效:2017-2018年市级耕地开垦费到位资金10918万元,为2014-2016年耕地开垦费结余资金,实际使用资金10058万元。耕地开垦费主要用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收购支出,较好地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及农村生态环境产生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耕地占补平衡实现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现象逐年增多。经过多年的土地整治,市区现状开发条件好、面积较大的耕地后备资源已被开发利用,剩余多是零星分散的地块,面积小,开垦条件差,投入成本高。且现有的后备资源仅能满足未来较短时期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的需求。

2、耕地开垦费省市县三级征收比例有待合理调整。耕地开垦费主要用于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其主要来源是建设项目所需新增用地占用耕地报批时征收。鉴于市本级岳阳楼区范围内几乎不能实施耕地开发,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来源于县级开发确认指标代扣15%(开发指标70%归地方,30%归省市两级代扣),所需费用源于市级往年结余及目前征收,其结算标准是目前的耕地开垦费标准。但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用地单位,只按市级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缴纳,短收上缴省级20%。如建设项目占用优等水田10亩征收耕地开垦费78万元,市级征收使用部分为62.4万元。由于市级收储金额与征收金额之间存在的差异,长此以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将会严重不足。

3、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有待加强。土肥站专家组认为,土地开发项目区的新增耕地农田耕作层厚度、土壤理化性状、土壤质地、水源等农业生产条件较差。若土壤改良不到位影响耕地质量,将直接影响后期耕种和培肥管理。但新增耕地管护期只有三年,三年之后的新增耕地管护又缺失必要的法定制度和措施,且管护资金暂无法落实,导致项目可持续性效果降低。

4、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率未达到预期。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率虽达到《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60%以上,但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如:采桑湖镇毛家湖村土地开发项目计划新增耕地率81.7%,实际新增耕地率71.41%;良心堡镇团结村土地开发项目计划新增耕地率86.78%,实际新增耕地率72.82%;广兴洲镇殷家铺村土地开发项目计划新增耕地率88.67%,实际新增耕地率77.78%。

5、项目实施存在延期与超预算现象。一是良心堡镇团结村土地开发项目计划建设期5个月,实际建设期18个月;采桑湖镇毛家湖村土地开发项目2013年10月24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项目延期至2015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但未在可研批复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二是采桑湖镇毛家湖村土地开发项目预算141.4万元,实际支出142.6万元,超支1.2万元;良心堡镇团结村土地开发项目预算235.4万元,实际支出245.8万元,超支10.4万元,没有办理相应的变更调整的附件。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建设项目选址,优先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山地和空地,严防侵占优质耕地。在建设项目预审阶段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和没有落实耕地占补计划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审查。

2、协调耕地开垦费征收与支出平衡。针对耕地开垦费三级征收比例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应上报市政府拟稿出台文件,对符合使用市本级耕地指标项目,直接到代扣县市区购买代扣指标,同时按标准缴纳省级部分(20%)耕地开垦费。

3、全方位做好项目前期立项论证。在设定项目新增耕地面积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可研调查应更深入,新增耕地率目标的设置应更趋于实际情况;项目立项论证方面应更多的从本地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土地利用、耕地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各环节的协调关系。

4、强化新增耕地后期跟踪管护。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乡镇政府、个人加大对新开垦耕地的改良力度,强化宜耕土层建设与后期管护,禁止抛荒,确保土地有效利用。

5、加强项目实施进度与成本管理。严格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建设期因延期而增加项目成本。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口径督促项目实施,控制项目结算价,并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核算管理。

评七:市教体局的市二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9.5分。

项目绩效:项目经发改委批复立项投资2260万元,后续增加道路与护坡附属工程,经财评审定预算2392万元。市二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规划新建园舍面积6475平米,改变了市二幼硬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充分发挥了公立幼儿园的普惠性和辐射作用。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提前交付使用存在隐患。项目主体工程于2018年8月23日竣工,9月1日交付市二幼使用前,尽管教体局组织相关单位组织了内部验收,但均未办理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前交付使用将存在安全隐患责任。

2、施工许可面积少于立项批复,相应总投资未减少。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4110平方米(包含地下辅助用房51平方米),相比立项批复中的项目建筑面积6475平方米,少2365平方米。原因是立项建筑面积有部分土地征收手续未办妥,方案调整后的面积减少,功能增加,但项目投资却没有相应调整。

3、项目投资变更增加,未及时办理补充批复。项目立项总投资2260万元,增加市二幼儿园改扩建西向沿线线护坡工程(196万元)、二幼改扩建道路及附属工程(187万元)共计2个合同金额383万元,超过立项规模16.97%,未按要求向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办理增加立项规模手续。

4、财务未分专项专帐核算,进度支出超预算范围。本项目核算主体分别为教体局资产管理中心与二幼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财务核算时未分专帐核算,与市二幼其他项目资金混同核算。一是存在无预算实施项目。二幼财务支出安装及室内装修款65.6万元、消防罚款3万元(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延期监理费用3.96万元,均无预算计划。二是支付进度超预算。本项目共签订合同51个,金额2541.9万元,超财评预算149.63万元。截至2019年8月末,预算安排项目到位资金1800万元,实际已按进度拨付2089万元,超预算支付289万元。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幼儿园公共场所质量与安全同等重要。幼儿园属于特殊公共场所必须按程序办理正式竣工验收,需消除质量与安全隐患、理清工程责任后,才能交付使用。同时,对于学校及幼儿园基建或装修在投入使用前,还应增加空置期,消除建材污染,以保障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2、加大竣工结算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对比立项批复与规划施工许可总面积,详细分析幼儿园实际改扩建工程建筑面积大幅减少,工程造价不减反而增加的原因。理清因前期勘探不足、设计不到位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变更增加造价的责任单位与主要责任人关系。严格财政投资项目“三审制”,审定预算及竣工结算,对未按程序办理变更的项目不予结算。

3、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分项目核算。专项资金应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不能超项目范围及超预算支付。项目财务支出应严格做到会计凭证中的支付附件完整、依据充分。

评八:市教体局的市一中1#与4#教学楼拆除重建及地下车库工程,绩效评价得分82.5分。

项目绩效:项目经发改委批复的立项投资3200万元,经市财评审定预算3195万元。立项建设期为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实际开工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仅完成部分桩基础,累计支出380万元。市一中改扩建工程为拆除现有1#与4#教学楼2620平米,原址重建教学楼4556平米,新建地下车场7584平米,以消除原教学楼危房安全隐患,实现校内人车分流,优化了重点中学办学条件。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项目前期筹备耗时偏长,延期致使投资增加。项目立项后,前期规划、设计与报建等筹备工作推进缓慢,手续办理时间过长,特别是人防工程批复时间超长,致使项目实际开工时间顺延至2017年7月,比立项开工时间推迟了2年,2年后的人材机成本变化较大,项目其他费用相应增加,影响造价。

2、项目合同超概算超预算,成本控制有待加强。一是主体工程合同超概算。主体工程施工合同价3099万元,相比立项批复中的工程费用2602万元,超出497万元,超立项概算19.09%,没有办理变更补充批复。二是项目合同总额超财评预算。目前已签合同11个,累计价款3235万元,经财评审定预算3195万元,超预算40万元。其拆除工程、设计监理及其他服务费等项目合同,存在未履行先财评后实施程序。

3、财务核算不规范,未分项目专帐核算。资产管理中心财务核算时未分帐核算,与市一中其他项目资金混同核算,这也是市教体局资产管理多年存在的遗留问题。混同核算不利于单项预算资金控制,不利于核算项目资金到帐、支付、结余状况,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立项批复及财评审定预算的权限及范围内,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方位加强对质量、成本与进度三要素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控制,有序推进项目规范化建设。

2、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实行分项目财务核算,保证项目专款专用。

评九:市人社局2018年市本级补充工伤保险资金专项,绩效评价得分82.5分。

项目绩效:依据《湖南省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工伤保险资金累计超过18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可上报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2018年度市区补充工伤保险试点专项预算1280万元,已全部下拨中国人保岳阳分公司投保。为岳阳职工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为后续工伤保险管理打好了基础。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试点投保资金暂时相对高于赔偿实际,存在资金沉淀。2018年度市本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的投保资金沿用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按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8%确定投保金额,2018年用于补充工伤保险的投保资金为1280万元。截止至2019年8月,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管理处受理2018年工伤赔付879笔,共赔付4283.97万元;中国人保财险岳阳分公司实际完成补充工伤保险赔付544笔共赔付289.66万元(具体见下表)。尽管中国人保财险岳阳市分公司补充工伤保险受工伤鉴定和赔付进度的影响,尚有335笔未赔付,但年度已赔付额与投保总金额1280万元比较,仅占投保金额比例22.6%。因工伤保险赔付时间过长,情况复杂,如不考虑未办结和尚未申报的工伤案件,投保金额相对过高。

2、项目实施进程监控不明,检查监督机制相对滞后。根据《岳阳市2018年市本级补充工伤保险项目合同书》约定,市工伤管理处履行对投保的中国人保岳阳分公司进行补充工伤保险资金赔付的监督责任。但在评价现场,未能提供2018年详细的总报案鉴定数据和总赔偿件数,也未提供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进程及运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的工作记录及相关报告资料。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项目资金运行监管。结合我市待遇赔付项目标准及补充工伤保险实际情况,重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制定详细的检查监督办法,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完成赔付任务。

2、合理降低项目投保金额。依据省厅文件规定的补充工伤保险补偿标准,结合我市工伤保险赔偿试点情况,测算补充工伤保险赔付支出。在省厅文件控制的上限范围内,适当降低年度投保标准比例,合理确定下年度的投保金额,达到提高工伤人员的赔付待遇、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使用的目的。

评十: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0.6分。

整体收支情况:2018年度市交通局部门整体预算3006万元。截至2018年末财政全额拨付,实际使用25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8.5万元,项目支出421.6万元,转移支付1238万元(剩余转移支付款428万元于2019年1月支付项目单位)。

整体支出绩效:市交通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交通建设大会战的要求,争取部、省级计划资金14亿元;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1698公里,打通了1789个自然村50万农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部门财务内控制度有待加强,专项存在其它项目开支。一是在查验原始凭证中,发现部分采购物品未见验收文件,如2018年9月15#凭证采购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培训指南等支出6.91万元,9月8#凭证采购办公用品1.13万元等无验收清单附件。二是在专项指标支付系统中,发现列支有非本专项支出,如:信息化建设指标中列支了公安专项经费1.07万元。

2.专项资金成本控制有待加强,项目资金存在超支现象。2018年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经费预算3万元,实际使用13.54万元,超支10.54万元;春运工作经费预算6万元,实际使用8.14万元,超支2.14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75.30万元,实际使用97.78万元,超支22.48万元;交通系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285万元,实际使用285.67万元,项目超支0.67万元。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强化部门内控制度管理。落实内控制度,完善采购验收程序,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指标开支。

2、加强专项资金成本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合理使用专项资金,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

评十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市本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绩效评价得分77.2分。

项目绩效: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预算600万元。截至2018年末财政拨付4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15.2万元。该专项持续安排3年,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及禁燃区划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机动车监控平台运维等工作。专项逐年实施,有效完善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体系,理清了大气污染源“家底问题”,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网络化管理、污染源管理策略提供了科学数据支撑。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项目运行进度滞后,专项资金存在节余。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设定4项,已完成3项。其机动车监控平台及运维工作未开展;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及禁燃区划分项目延期到2018年11月开始实施,至今未批示公布结果;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始实施,延后到2019年3月才通过专家验收。相应年度专项资金尚有184.79万元未使用,年末存在专项结余。

2、数据来源不够准确,影响项目使用绩效。一是防治清单按省厅统一要求使用2016年汇编数据,至2019年投入使用,中间间隔2年多,导致依据汇编数据编制的清单与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出入。二是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及禁燃区划分项目基数采集存在不确定性,所需要的数据是由各单位和企业配合提供的,其数据采集暂无法核实准确性。三是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和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及禁燃区划分等项目,尚未真正投入使用,项目投入使用效果无法体现。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收回已完项目结余资金。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申报预算资金320万元,实际使用169.6万元,结余项目资金150.4万元;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及禁燃区划分项目申报预算资金80万元,实际使用45.6万元,结余项目资金34.4万元。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节余情况,应及时给予收回或调整下年度专项预算。

2、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如期保质实现项目效益。一是督促项目单位按进度计划实施,及时完成目标项目,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各单位和企业全力配合并积极参与,统一数据采集行为,提高项目基础数据准确度。

评十二:市环卫中心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5.8分。

整体收支情况:市环卫中心2018年度部门整体收入1.98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亿元(经费拨款1.11亿元、非税收入0.41亿元)、其他收入0.46亿元元。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94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5亿元,设备购置及修缮支出0.25亿元、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支出0.44亿元;2018年度部门整体收支结余429.78万元。

整体支出绩效:一是在主城区强力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并成功纳入交警系统处罚平台;二是全力开展餐厨垃圾应急处理,在城区重要地段定时定点收集餐厨垃圾,辖区范围内所有垃圾容器对餐饮门店全面开放;三是推动30家单位自用卫生间免费对社会开放,有效缓解了市民“如厕难”问题。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点

1、下设机构历年结余存在资金沉淀。市环卫中心对下属单位实行“经费超支自负、节约留用的原则”,但未考虑到下设机构的历年结余,容易造成资金沉淀。如:根据报表反映,城南清扫保洁管理所2018年年末“事业基金”余额1070万元、“事业结余”-140万元,合计结余930万元,且年末货币资金余额935万元;收费管理所2018年年末“事业基金”余额358万元、年末货币资金余额370万元。

2、项目经费受客观因素影响增幅较大。市环卫中心2017年度公用经费支出3561万元,2018年度支出4347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幅22.07%。一是年度环卫工作量和作业车辆增加,加上油价上涨、自来水用水量增加,车辆老化程度较大,相应保险费用增加;二是上年度的公厕垃圾站维修费用结转,增加2018年支出;三是新增餐厨垃圾和废旧家具的收集与运输支出等,以上三项导致2018年增加支出786万元。

3、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有所缺失。一是实物资产未定期盘点。抽查环卫中心本部与城陵矶所,未能提供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盘点记录,未能体现帐实相符;二是资金支付及费用报销不规范。未使用正式“资金支付审批表”、“费用报销审批表”等,而是在原始凭证粘贴单或发票上完成领导审批签字程序;三是年末个人借支余额较大。如:环卫中心本部应收吴玉良55.77万元,城陵矶所应收李光明4.6万元。

4、设备购置综合考虑生命动态周期不足。市环卫中心清运所近几年购进的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为湖南省省内专业公司制造,其较之前购进的浙江宁波同类设备的购置成本略低,但存在维修费用高,维修频率高,实用性不足等问题。据了解,其购置成本加上后续维修费用已远超浙江宁波设备。如:李家冲垃圾站使用的是浙江宁波的设备,其不仅容量大,使用时间长,零部件更换也很少,维修费用相对较少。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及时办理物资出入库,保存盘点记录,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加强对个人借支余额的清理与催收工作,避免债务风险与资产损失;三是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代收代付的款项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避免收入与支出同时虚增。

2、合理处置结余资金。能否采取部分财政收回,部分留用的原则,既保留了单位积极性,又避免资金沉淀。

3、压缩公用项目经费。虽然公用经费增加有其客观原因,但在“过紧日子”大环境下,应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控制与监管,降低经费支出,设备购置要避免成本相对较低,但能耗高、维修费用高及实用性不足的短视现象。

4、规范处理餐厨垃圾。为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产生,应加大对城区餐厨业的垃圾收运与应急处置力度,强化对餐厨业垃圾执法的监督考核,并纳入日常性环卫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 8项财政资金绩效监控要点分析

监一、市供销社改革示范创建经费。

资金绩效:项目预算200万元,绩效目标申报8项任务。至2019年10月,仅有5个项目按进度计划推进,实际发生支出 49.38万元。市供销社站在服务大农业格局,整合现有涉农服务资源,组建了无人机大联盟植保服务平台,实现了资源共享。

监控偏差:

1、项目实施主体职责边界不清晰,缺乏统一规划。各级惠农服务平台的内部产权联结、组织架构、服务方式、运行模式、分配机制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乡镇基础社、农合联与惠农服务中心三个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关系和职责边界交叉,还没有很好的理顺和厘清,运转不顺畅,缺乏统一规划,在业务上还需要加强联合。

2、乡村两级惠农平台服务功能单一,措施创新不足。乡村两级惠农的具体措施不多,与农民进行服务联结不紧密,对农民吸引力不强,导致村级惠农服务社挂牌后就关门落锁,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3、惠农服务窗口推进集中服务迟缓,资源缺乏整合。受机构改革及经济下行影响,基层落实市级改革方案存在压力,涉农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惠农服务中心推进涉农服务集中办理的进程相对滞后,除综合服务窗口服务内容已按标准整合外,其余7项目标内容尚未达到整合要求。

4、部分专项经费开支超项目范围,资金使用滞后。一是专项资金存在超规定范围支付7.53万元。其中:支出供销社电费3.23万元、产业扶贫帮扶资金4万元、农合会会费0.3万元,开支超项目范围,不符合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管理要求。二是前10个月已过,项目绩效目标进度完成85%以上,但未及时办理资金结算,资金使用率仅为24.69%,资金使用进度与工作完成进度不匹配。

监控建议:

1、强化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各级惠农服务平台内部产权联结、组织架构、服务方式、运行模式、分配机制,明确乡镇基础社指导主体、农合联组织主体、惠农服务中心实施主体的三基层责任关系和职责边界,统一规划,加强联合,提高供销社示范创建质量,提升履职能力。

2、加强惠农服务跟踪问效。尽快理顺机制,加强对惠农平台的指导,优化农资供应体系;联合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立健全的运转机制、监管体系,加强督导跟踪问效。针对无人机大联盟植保服务平台运营低效问题,应明确无人机出资产权分配及收益分配,执行统一用药标准和作业规范,跟踪服务绩效。

3、加强资金专项使用管理。一是项目资金申请时应明确资金用途及绩效目标,严格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不能与行政经费混同核算。二是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及时进行财务清算,跟进资金使用进度。

监二、农业农村局的茶叶产业发展项目

资金绩效:专项自2018年启动,至2019年预算安排总额1600万元,10月份累计到位资金708万元。专项总目标重在打造岳阳黄茶公共品牌,实现岳阳黄茶“113目标”(即100亿元综合产值、30万亩茶园、10万人就业)。本年度重点:营造岳阳黄茶公共品牌宣传氛围、加大黄茶生产加工与基地扶持力度,对全市茶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茶馆,提供宣传策划、户外广告等服务。

监控偏差: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影响项目资金支出。因受季节因素影响,新建和改造茶园主要集中在11月-12月进行。原计划完成新建及改造茶园共2万亩,截止10月末,实际完成进度仅为40%。

2、支付依据缺少发票附件,财务帐处理不及时。华容县石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湖南省九狮寨高山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各购智能闷黄机1台,分别申请3万元补助,审核验收通过,但会计支付附件中缺少2个单位购买闷黄机发票,审核、支付依据不完整。截止评价日,财务记帐仅为2019年6月,7-10月近4个月支付凭证未记帐。

监控建议:一是将已确定被取消的项目预算给予核减或调整。经核实,2019年黄茶高峰论坛工作取消,其分项预算20万元,市茶产业办应上报财政给予核减或调整为开展其他发展项目。二是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12月底前完成全年计划任务。三是加强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及时审核支出票据合规性、合理性及真实性,防止资金使用超计划风险。

监三、市残联的残疾人保障金项目

资金绩效:专项申报预算1610万元(按本年度最终预算批复金额为准)。1-10月市残联帐务帐面已支付 128.3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使用2018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目标分解已实施25项目109个子项,进度完成率78.5%。残疾人保障金旨在为残疾人办实事。按照新制订的《岳阳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监控偏差:

1、部分子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一是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基本辅助假肢装配服务2个子项目预算申报188.5万元,目前还在财评审核中,其具体实施时间预计顺延2020年一季度。二是部分项目进度计划不够清晰。部分项目因未考虑项目前期准备时间与实施周期,都集中在12月实施,增加了进度完成难度,致使有些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展。

2、财务报帐凭证附件资料不全。一是支付凭证附件不全。支付流江村帮扶对象成凑龙、李旭成家庭房屋维修、厕所改造工程款7000元,凭证后未附受益人签字、验收结果(或图片证明)等证明资料作附件。二是代签收慰问金手续不全。对口帮扶保靖县,入户调查时发放慰问金4000元(4人),无受益人签字,由村代表代签,但未留受益人可核查的电话号码及其他信息。三是下拨扶贫工作经费预算申请没有注明资金使用明细及用途,依据不充分,不便于预算资金管理。

监控建议:

1.调整当年项目预算。市残联初步申请年度预算时,应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进行调整。一是暂缓拨付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基本辅助假肢装配服务2个子项目共计预算188.5万元,待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二是部分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支出,部分项目子项已撤销及部分内容已核减调整,共减少预算52.67万元。2项合计应调减本年度预算241.17万元(见以下附表)。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一是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跟踪目标,加快项目资金周转。二是对补充拨付扶贫工作经费,要有详细方案及资金用途明细,明确预算申请依据,加强对资金使用监控。

3、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项目支出合规、合理、手续齐全。工程项目完成后要履行验收程序。对于助残扶贫资金下拨至个人时,应由受益人签收或通过银行转入受益人帐户,由代领人签收的资金,应及时落实资金是否落地到位。

监四、市七中艺体馆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

资金绩效:项目立项投资3500万以内,后经变更投资3845.82万元。2017-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500万元,累计支出471.83万元,累计到帐资金结余28.17万元。已完成基础工程施工,进入主体楼面施工,已完成工程投资约1600万元,占总投资约45%。项目建设旨在改善艺术特色办学条件,促进学校专业发展。

监控偏差:

1、设计方案调整推迟工期较长,影响投资成本。项目立项批复建设期为12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11月),直至2019年10月,项目还在楼面施工阶段,仅完成进度45%。因工期推迟较长,导致人工与材料成本增加,将直接影响投资进度与成本。

2、前期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配套工程变更超预算。前期设计方案对项目配套工程考虑不充分,变更调整较大,实际投资3850万元相对立项3500万元,预计增加投资10%以上。

监控建议:

1、加强设计方案审核。加强对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防止设计出现考虑不充分、出现工程错项、漏项等现象,影响项目工程建设进度。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制订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加强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监五、洞氮小学200米田径场改造工程

资金绩效:项目经财评预算340万元,资金到位250万元。项目于2019年4月10日竣工验收,通过对洞氮小学田径运动场的提质改造,有效改善了学校运动场地条件与教学环境,资金使用管理到位。

监控偏差: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项目完成且已交付使用,但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监控建议: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办理资产移交资产手续。

监六、市生态环境局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

资金绩效:项目申报经财评预算800万元,后因变更再经财评审定预算1606.75万元,至评价日,暂未发生项目进度支出。项目为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按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目标。

监控偏差:项目完成进度滞后,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因省厅发文启动实施时间较迟(2019年7月),后续项目变更内容较大,项目审批、预算调整及办理各种手续的时间相应滞后,招投标阶段也有时间约束,导致项目不能在计划时间内(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影响全市对《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相关进度的完成率。监控建议:一是调减2019年专项预算800万元。因目标申报的4个项目均处于招投标阶段,本年度不发生进度款支付,最早进度需求资金预计在2020年一季度,待项目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进度付款。二是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在规定时间节点前目标完成任务。

监七、市生态环境局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项

资金绩效:专项目标期为2017-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1100万元,预算资金到帐550万元,项目支出(市环保局帐面)471.26万元,到帐资金累计结余78.74万元。全市纳入普查的五类污染源共7931个,各类污染源强审通过率100%。按要求摸清了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监控偏差:

1、外委第三方合同内容不完整。市环保局岳阳楼分局与第三方签订合同6个,涉及合同价款304.81万元,合同条款缺少核心量化工作内容,缺少在普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信息、报告、资料等成果管理涉秘保密条款要求。未按(湘生环委办函【2018】11号)要求:“各级普查机构与确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任务范围、标的。以及普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信息、报告、资料等成果管理要求,委托任务涉及敏感或秘密内容的,还应该明确第三方保密义务”。

2、个别污染源普查统计数据不完整。未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要求统计岳阳市工业源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量。原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要求统计工业源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量,但是国家的普查方案中并不要求对汽车4S店等服务行业开展普查,而这些行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较多。所以存在个别污染源普查统计数据不完整的现象。

监控建议:完善第三方签订合同内容,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生环委办函【2018】11号)要求,加强普查信息管理,明确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信息保密义务。

监八、市统计局的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

资金绩效:专项目标期为2018 -2020年,至2019年预算批复335万元,资金到帐共300万元,进度支出合计343.31万元。通过本次经济普查,系统掌握了全市二、三产业家底及其经济发展第一手资料,为国民经济核算大数据库提供了大量翔实的基础数据。

监控偏差:

1、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具体,实际支出累计超预算。2018-2019年预算335万元,至2019年10月底,本项目已累计支出343.31万元,累计超预算8.31万元。

2、专项经费混同其他经费核算,部分专项支出超范围。一是在专项经费支出项目中,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与行政费用混同核算,不符合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的原则。二是部分支出内容超出专项经费开支范围(计23.97万元)。其中:对无合同约定、无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的临聘人员,支付了医保铺底0.56万元,支付了临时工绩效奖励4.54万元;在项目经费中,支付了行政经费伙食费(含员工及临聘人员食堂补助费)10.69万元;还支付了市统计局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及物业费8.18万元。

监控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申请时,应结合实际设置绩效目标指标,指向明确、目标具体可细化、量化。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实施进度执行,不跑偏。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针对超范围挤占专项资金23.97万元,建议作结构性调账处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