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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从单项工作考核迈向综合管理考评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5-31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强省级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财政财务管理“一盘棋”,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财预〔2012〕1786号,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通过设定指标、量化打分进行综合考核,省级部门预算管理从单项工作考评迈向综合管理考评。

考评范围实现全面覆盖

  实施省级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是对省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一是综合考评的内容涉及部门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和财政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涵盖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决算和预算公开等。相比以前的预决算编制等单项考评,综合考评的范围更广,考评的要求更高,考评的结果更能全面衡量每个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总体水平、体现预算管理改革成效、反映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综合考评的对象为省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这样使各个部门站在同一个平台上,接受同一把尺子的度量,这样更能促进部门通过考评知长短、找差距,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考评方式采取量化评分

  为最大程度上减少考评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评内容进行细化,对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评指标分三级,其中: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31个,每个指标的考评内容都有详细的说明,每项评分都有具体标准。另外,为体现公平,对部门不涉及的考评项目,按其他项目得分权重计分;对有重大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或财务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取消当年考评资格。

考评实施突出广泛参与

  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分单位自评、支出处考评和综合考评三个阶段。在考评过程中,各预算单位作为被考评对象,要对照要求,对上一年度预算管理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评价。安徽省财政厅作为考评工作的组织者,厅内共有14个处室和单位参与其中,主要负责制订评分细则,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评分。评分先由支出处初评,再由预算处会同有关对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最终形成部门综合考评结果。通过多方参与,可以有效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平,也可以进一步增强预算部门和财政厅相关处室的预算管理责任意识。

考评目的重在推动工作

  每年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评出省级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50个,并对获奖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厅内务支出处将根据归口部门得分情况,帮助部门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绩效,促进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稿源:安徽省财政厅预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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