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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副局长羊卫东在2015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暨培训会上的讲话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6-23 浏览次数

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暨培训会上的讲话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羊卫东

(2015年4月)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财政局党组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下面,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回顾

2014年,在各市直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一)目标管理全面开展

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初始环节,是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时,重点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范围,在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对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的部分预算部门(单位)实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未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单位)所有单项100万元以上的资金,实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效促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全覆盖”和“三同步”2015年,市直部门(单位)申报了147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和24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分别达到29亿元和3.2亿元。 

(二)绩效监控稳步推进

绩效跟踪监控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2014年度对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前三季度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自行跟踪监控。涉及专项资金164个,资金总额11亿元,覆盖市本级部门、单位89个;涉及部门整体支出34个,资金总额2.4亿万元;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12个项目和市外侨办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财政重点跟踪监控。

(三)绩效评价全面推广

一是绩效自评范围逐步扩大。按照省财政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选取了143个100万元以上项目共计11亿元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选取了市委编办、日报社等26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基本实现绩效评价覆盖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和百万元以上专项资金两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是重点绩效评价扩面提质。选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染源项目治理补助经费”、“十五中建设”、“农村合作医疗”等13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财政重点评价;选取药监局、物价局等2个市直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评价试点。通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独立评价,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结果应用不断强化

一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将评价结果反馈各项目实施单位,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建立评价结果报告机制。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将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作决策参考。三是建立预算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对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的部分预算安排给予了调减。四是建立结果公开机制。将重点评价结论在我局官网绩效管理专栏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的监督。

(五)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试行办法》弥补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空白。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操作流程,明确了工作任务。

二是规范了中介服务平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我市可受托独立从事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定点中介机构。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专业性,

三是强化了考核机制。继2013年度将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后,2014年度,继续将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纳入全面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市委、市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补充到对县(市)区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并提出严格考核要求和标准。

2014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特别是,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农业局、市政府办等20个单位在2014年绩效管理工作中表现较突出,被通报表扬。在此,我对大家过去一年来在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辛勤付出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祝贺和感谢!但同时,也有少数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对绩效管理认识不够。有的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认为绩效管理只是一阵风,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应付思想比较重,没有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组织机构不到位。有的部门单位没有按要求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也未指定专人从事该项工作。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配合也存在脱节的现象。三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绩效管理相关资料,对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配合也不够主动,不够积极。甚至抱怨财政部门自找麻烦,增加部门(单位)的工作量。这些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单位)引起重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转变理财理念,不仅是政府、财政部门的事,更是预算部门单位的事,还需要各预算部门单位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乃至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统一行动。只有市直部门(单位)都认真负责做好了,我市绩效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二、全力做好201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都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预算法》把“讲求绩效”作为各级财政预算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决算等环节中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具体规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连续三年写进了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直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具体要求,2015,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扩面、提质、强效”为基本思路,加快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市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预算部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部过程,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必要条件。原则上所有财政性资金,也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都应该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上,陈奇达常务副市长对2015年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大部分单位已按要求填报资料,预算内的专项和部分部门整体支出已进行了批复,但还有部分单位填报不符合要求,有的甚至还未填报。希望部门(单位)抓紧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要将预算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将绩效目标真正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条件,绩效目标填报规范的,才能安排预算;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安排预算。逐步推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

(二)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各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纳入201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相关预算单位要在三季度末采集绩效运行实时信息,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并选取一定数量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综合分析形成监控情况报告。对财政支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

(三)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原则上所有财政性资金,在预算执行结束后,都要对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2015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自评范围。对所有纳入2014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评价。选取8 个以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农业、交通、科技的项目实施项目支出财政重点评价;选取2个以上一级预算单位,探索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实施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评价。根据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今年要开展财政政策性绩效评价试点,逐步将绩效评价的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按照“统一组织、整体委托、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管理模式,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具体评价。市财政局负责项目选择、组织指导、全程监督,中介机构对市财政局选定的项目单位实施现场评价,市直部门单位要全力协助配合中介机构落实现场评价。

三是提升评价质量。2015年要将绩效评价质量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大入围中介机构、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业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要对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和评审,对部分自评工作完成不认真的单位,我局将组织中介机构开展财政再评价,将再评价结果与2016年预算安排相结合。

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要按要求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好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收集好基础数据,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确保单位自评情况的真实、客观。6月15日前,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将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和佐证材料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审核。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一要反馈整改。财政部门和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针对财政资金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按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反馈整改报告,并认真整改落实。二要报告公开要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逐步按照“谁评价,谁报告,谁公开”的原则,各预算部门单位将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同级政府,在一定范围内披露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三要调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2014年开始,省政府就将预算调整纳入对市洲综合绩效考核范围,没有调整预算的要扣减相应分数。2015年,我们将切实做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相结合工作,对评价结果优秀并绩效突出的,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落实整改的,在安排预算时将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报送绩效目标或评价报告的,特别是对跨年度项目,财政部门可暂缓拨付(或支付)财政资金。今年,四要加强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指标。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主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部门,在年底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评估中扣减相应分数。

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配备充实工作力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共同促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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