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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提升支付管理水平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

一是坚持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直接支付业务均按财经政策法规和初审、终审、支付、清算的工作流程办理,严格把好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财经制度执行关。一季度退回政府采购手续不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不符合流程的支付业务22笔,金额214.8万元。同时完善了《财政直接支付审核工作规程》,明确了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权限、内容及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支付审核程序。
    
二是坚持支付限时办结制。预算单位在上午1115之前提交的支付请款,凡手续齐备、符合条件的,均于当天支付。1115之后提交的支付请款,在下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紧急款项的支付,则以加班方式保证及时支付。财政代发工资,一律每月12日前支付。对于不合规的请款,及时做好反馈信息。
    
三是深化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2年1月1日将第六批13家全额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畴,实现了市本级全额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同时将社保科等9个业务科室管理的专户资金于2012年1月1日顺利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范围的全覆盖。
    
四是提升了服务水平。在保证“安全第一”的基础上,始终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以耐心细致、优质的服务的态度,争取各预算单位理解和配合。通过电话解答、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处理国库集中支单位和代理银行在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加强了对第六批单位财务人员和新增三家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指导,确保了第六批单位和新增三家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了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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