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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财政局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别落实了农村、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一免一补”资金,并做到了逐步提高。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春季学期小学生、初中生分别为400元、600元,秋季学期分别提高到了500元、700元;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分别达到了750元、1000元;市直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生、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别达到了460元、617.5元的补助标准。市财政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并于每学期及时足额地配套和下达到全市中小学校免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专项资金。“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为50余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课本费;为2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生解决了生活补助;为5万多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今年市本级累计拨付“两免一补”资金6615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29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320万元。切实把党和政府“上学不缴费”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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