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财人〔2014〕2号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明确部分科室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我局自去年推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以来,兼职纪检监察员切实履行职责,为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鉴于局机关干部调整交流后,部分科室兼职纪检监察员出现空缺,为有效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的职能作用,经相关科室推荐,局纪检组审核并报局党组审定,重新确定仇非等8名同志为相关科室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相关科室原来明确的兼职纪检监察员身份相应解除。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支持兼职纪检监察员开展工作。兼职纪检监察员要严格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为岳阳财政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重新明确部分科室兼职纪检监察员名单
岳阳市财政局
2014年3月19日
附件
重新明确部分科室兼职纪检监察员名单
市城建资金管理中心 仇 非
办公室 李 洁
政府采购管理科 李 琼
行政政法科 余长庆
税政法规科 黄 锐
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王妮南
财政监督检查科 李 鸿
财政投资评审科 冯人卫
抄送:市纪委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