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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7-23 浏览次数

岳市财办〔201418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民政局

岳阳市审计局

中共岳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关于印发《岳阳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

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

资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党(工)委农村工作部:

现将《岳阳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民政局   

岳阳市审计局            中共岳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2014715       

抄送: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715印发 


岳阳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全面评估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的现象,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确保财政各项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二、整治内容和范围

(一)整治内容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包括城乡低保补助资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残保金是否截留挪用、发放不实等问题。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是:2013-2014年上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城乡低保资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残保金。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整治方法

一是分级负责,分线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区分级负责,各主管部门分线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三是标本兼治,整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加强补助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重点是五查五看

1、查内容,看资金清理是否全面完整。市级整治组对照资金整治范围,核实被整治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做到清理的项目要全、数据要准。

2、查依据,看资金分配是否客观公正。重点检查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作为资金分配依据的基础数据与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是否一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因素是否合理,权重是否恰当。

3、查程序,看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资金管理是否有健全的制度,对补助资金是否按要求发放,按规定应该予以公示的内容是否执行到位。

4、查流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通过跟踪资金流向,查挪用、私分、贪污现象,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

5、查账目,看资金核算是否健全规范。通过查阅银行账户、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资料,看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虚列支出、资金滞留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7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71715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易兴吾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财政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整治办公室设市财政局社保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治小组)及其工作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市整治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

3)公示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将实施方案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并在岳阳市财政局网站公示。

2、自查自纠阶段(715815

1)自查自纠的方式和范围。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的目标、内容、范围和方式,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县级自查面要达到100%

2)自查自纠的要求。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补助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相关表格于815日前报市整治小组。

3、重点整治阶段(815831

市整治小组根据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和调研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确定重点整治的单位和方式。市将采取重点抽查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发现问题一并督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市重点整治结束后,各检查组于825日前写出报告送市整治小组。

4、整改总结阶段(91920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整治组重点整治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92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市整治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情况和重点整治结果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措施

1、坚持确保实效。整治小组要规范检查程序和行为,依法行政,确保整治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从严把住三道关口:一是把住自查自纠关。严格督促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工作,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二是把住资金核查关。重点核实补助资金是否安全、是否专款专用;三是把住制度建设关。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目标。

2、坚持分类整治。整治小组要督促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对自查和重点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个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3、坚持上下联动。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市县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行业系统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

4、坚持问责整治。按照以整风精神抓整治的要求,把正风肃纪、问责整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小组要督促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对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坚持工作纪律。整治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不准接受被整治单位的宴请和红包礼金,不准徇私舞弊、瞒报事实,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准向被整治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岳阳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自查情况表

2.岳阳市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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