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
《岳阳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岳市财企[201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工信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财政局、经贸局,城陵矶临港新区财政金融部、招商联络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有效发挥市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的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订了《岳阳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