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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绩效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岳财绩〔2018〕2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布置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日


岳阳市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岳政发〔2018〕5号)明确的任务要求,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及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切实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以“强目标、重实效”为工作重心,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逐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环节。

(一)加强业务培训与理念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作为新时代财政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要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和宣讲,通过多层次多方式的业务培训与媒体宣传,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绩效管理是财政管理的一种特殊手段,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个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绩效理念,让各级各部门各层次形成 “讲绩效、重绩效、看绩效、用绩效”的氛围。

(二)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源头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和公开机制。各部门在申报绩效目标时,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等,做好绩效目标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制定清晰、具体、量化的目标指标。财政部门在组织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时,要以各部门设置的绩效目标为评价的依据。

1.绩效目标批复(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在批复单位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算时一并公开绩效目标。今后,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均需要公开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编审(完成时间:2018年9-12月)

在编制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未纳入“二上二下”的专项资金(包括预算代编专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在确定支出范围后,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单位)补报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依据充分、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和合理可行。

各部门通过预算编制系统申报绩效目标后,市财政局将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量化指标个数达3个以上,绩效指标达3个以上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具体合理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要重新申报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将根据省财政厅绩效目标审核要求,选取部分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进行实质性审核,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三)强化运行跟踪监控监督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完成绩效目标的重要手段。市财政局将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结合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加大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力度,定期对各部门资金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1.部门自行跟踪监控(完成时间:2018年1-10月)

市直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资金规模的项目支出要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预算部门要围绕绩效目标,健全项目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支出责任制度,适时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前三个季度的绩效运行情况、资金使用进度等,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本单位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情况,以便考核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重点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完成时间:2018年9-11月)

市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并选取一定数量的财政支出(含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

(四)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整个预算绩效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部门预算执行完成后,应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全面、细致的考量财政资金的产出和效益。

1.部门绩效自评(完成时间:2018年4-10月)

市直预算单位组织开展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各部门单位要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确定评价方法,收集核实分析相关资料,填写自评表,落实反馈整改,撰写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考核备案,同时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网站专栏公开。市财政部门将根据自评质量考核情况需要组织复评。

2.重点绩效评价(完成时间:2018年5-12月)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今年将稳步扩大第三方绩效评价范围。财政部门每个业务科室应选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并报市政府领导批示的预算支出作为财政重点评价对象,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五)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

1.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机制。上述各项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在12月底前,各市直预算部门应按绩效考评要求报送年度绩效评价总结报告与佐证材料,各财政部门应综合整编2018年度开展的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经本级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同级政府决策。

2.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对2017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市直预算部门及县市区对应直属单位要将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门户网站(或市政府网站)实时公开,公开内容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落实省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绩效评估有机结合机制。一是做好2018年省对市州绩效评估工作。主动了解、收集和整理绩效评估资料,按考评节点于6月底和9月底向市绩效办报送动态评估材料。二是完善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关键点列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增强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和督促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制定方案,确保实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抓好绩效目标源头管理、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监督作用、提高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夯实基础建设,找准工作切入点,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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