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非税〔2016〕6号
各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现就社会团体票据年检补充通知如下:
一、目前在我局办理了《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购领证》的社会团体中,有部分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过期,经研究同意先进行票据年检,待办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我局,核查后再办理票据领用手续。
二、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非税〔2014〕21号)文件要求,《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将于2017年纳入电子化管理,请各社会团体按要求填写《岳阳市社会团体会费标准情况表》(可在年检后补交),财政部门根据此表将会费标准录入票据电子化开票系统。
三、因今年各社会团体年检时间安排较为紧凑,各社会团体在年检准备充分的前提下,电话预约后可提前来年检,联系电话:8850168,送检地点:岳阳市财政局五楼506室。
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