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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全面完成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积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管理规范。

1.按《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根据法定职能和规定要求梳理编制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主要包括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内容、行使层级、实施机构等要素上报我局权力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

2.优化政务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市跑改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和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成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期间,我局配合市政务中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最终我局6项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其中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3项入驻市政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受办分离。

3.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各责任科室(单位)职责,我局制定了《岳阳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并向市优化办报送2020年涉企常规检查年度工作计划表。

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国家测评工作,保障我局涉及的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指标填答工作顺利完成。整个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表共有20个一级指标,涉及我局为责任单位的指标共有8个,分别为“企业开办与注销”、“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招标投标”以及“包容普惠创新”。由税政法规科牵头负责迎测评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国评期间,组织好后方团队为前方填答组提供支援,其中我局牵头的“政府采购”指标后方集中办公提供文件和佐证资料79份。涉及其他指标后方税政法规科参与集中办公、联系相关责任科室,共提供相应佐证资料30余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我局财政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岳阳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起草到发文,各个环节均有详细的程序规定,保障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持续有序的开展,定期清理我局印发或者起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废止、继续使用等建议意见,“七五”期间我局落实了涉及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证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各个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方面,依照我局职能职责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另一方面,根据权力清单编制我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服务指南,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执法主体适格、依据明确、程序规范;财政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合法、规范。

1.积极出台配套市政府印发的行政执法三项规定的相关细则。按《岳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同时开展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统计相关执法案卷目录,形成自查报告。

2.坚持执法主体合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合法行政。截至目前,我局共有118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我局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证》进行备案登记,实行分类管理。

3.2020年,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局内研讨会征询诉讼涉及的相关科室意见,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参考其建议,向市司法局请教有关诉讼事宜,局领导参与应诉并取得了胜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原因是平时系统性学习深度不够,零散式学习过多导致学习内容不精;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覆盖面不广,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十分明显;三是对县市区财政局法制组织培训还有待加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暨“七五”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邹三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税政法规科,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谢卿兼任主任。财政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税政法规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重视培训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领导干部十分重视学习法律知识,局党组中心学法已形成制度,坚持每年至少集中学法2次,邀请法学专家授课,内容涵盖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参加学习的领导都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并以中心发言或主题发言的形式交流心得、共同提高。

(三)做好普法责任清单编制及任务分配。在法治政府建设小组领导下,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财政普法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将不同财政相关法律普法责任分配至各业务科室,并明确了各科室举办普法培训的时间段。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针对七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本级和县市区财政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和普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引导干部信仰法律。

二是进一步加大创新,改进普法宣传的方式,不断促使公民敬畏法律。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努力实现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现代传媒、文化场所的宣传功能,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法制宣传册、展出宣传版面等方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余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大家学习《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相关法律以及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养。

四是进一步联系交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教法治政府建设的优异工作方法,学习各地的优秀法治建设经验,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法制培训会等方式及时传达给县市区财政干部,学以致用,为政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重于泰山。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今后,我局将继续凝心聚力,奋勇前行,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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