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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7〕28号A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民进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农村村级党建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保障投入,解决农村党员干部后顾之忧的问题。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17〕5号文件规定,“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2万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并根据物价增长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今年按照每村不低于9万元确定,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全省村均逐步提高到13万元。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一般对连续任职满2界或6年、累计任职满3界或9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根据任职年限等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对象范围和条件。”“列入财政预算。县市区财政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具体标准和补助范围,及时足额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上级财政补助之外的缺口部分,实行县级财政兜底,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县市区不得因建制村调整合并降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总体保障水平”。根据此规定我们正在认真贯彻执行。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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