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湘等5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95号提案《关于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困境的相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稳定发展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发了《关于印发〈岳阳市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14号)等文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隐性债务。
一、为着力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体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岳政办发〔2018〕14号文件,每年出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具体投资规模以批复的投资概算为投资控制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10号)和岳政办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因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前向市发改委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二、对于提案里“建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提高已完成工程量付款比例,简化支付流程,加快审批程序”建议,我局将依照岳政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严把项目立项、财评、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关;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按照现场监理签证完成工程量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单位能及时支付中标单位工程进度款。
为支持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我局认为可适当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支付比例,但由于目前市县财政十分困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六保”、“六稳”,可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在项目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我们建议中标企业与建设单位双方协商,在施工合同中适当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
三、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分工合作,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加快财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