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政协提案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2〕41号B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民盟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根据《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规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工作经费预算,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开展生态补偿和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促进洞庭湖水环境质量改善。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规划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洞庭湖流域湖南部分,包括岳阳、益阳、常德3市和望城区,期限为2018—2025年,扎实推进洞庭湖区域治理,有效保障洞庭湖区供水安全,加强生活、工业、农业水污染治理,系统保护和修复洞庭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切实守护好一湖清水。

二、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财资环〔2019〕1号)要求,在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重要的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流域面积在18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建立水质水量奖罚机制,鼓励上下游市州、区县政府之间签订协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我局根据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安排和上述文件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前期调研和政策咨询,形成流域生态补偿初步意见。与我市环保、水利、发改委等部门加强联系,收集相关资料,学习了解外地先进经验,召集相关部门座谈,征求部门意见,认真研究洞庭湖、湘江岳阳段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同时多次与省财政厅对接,了解省厅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文件制定的进展情况,寻求省厅对我市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治理体系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同时我们到市环保、水务等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收集我市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的补偿机制的相关资料及数据,我市适宜进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的流域名称、面积、涉及县区、污染情况、目前防治措施等情况,初步确定岳阳市湘江、华容河、新墙河、汨罗江等4条主要河流出入境考核断面作为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考核断面。

二是起草出台我市流域生态补偿文件。根据《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正式出台了《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岳财发〔2020〕8号)。

三是签订横向补偿协议。我局与长沙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对接联系,经岳阳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签订了《洞庭湖流域市州横向生态补偿保护协议》。同时根据《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岳财发〔2020〕8号)文件要求,督促流经我市湘江、新墙河、汨罗江等主要河流的上下游政府之间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目前,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平江县、湘阴县、屈原管理区之间已完成了协议签订。

四是兑现流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我局在今年预算专项中已安排400万元用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根据《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的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平江县、湘阴县、屈原管理区各奖励了50万元,共300万元。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的签订和奖罚资金的兑现将有效保护洞庭湖流域的水质环境。

三、为进一步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湖南省政府下发了《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8〕36号),岳阳市退出造纸企业共29家,省财政连续四年下达引导退出奖补资金,市本级财政也进行了适当的配套奖补,造纸企业的引导退出将进一步控制了污染源头,保护了洞庭湖的生态环境。

四、着力保障市级重点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运行。一是为解决花果畈垃圾填埋场长期以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从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1.83亿用于花果畈垃圾中转站建设,投资1.2亿元用于花果畈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同时,安排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垃圾中转运转等年运行经费约5300万元,近三年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累计投入2600多万元。二是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2019年竣工投产,在以后的25年付费年限中,市财政每年付费约4200多万元。三是将东风湖水环境治理和截污管网建设项目纳入2018年、2019年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截止目前,已累计投入4.2亿元。四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0多万元用于全市辖区水域船舶污染免费接收、转运、处置工作。环保专项投入不断加大,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五、持续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近年来,财政部门深入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排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保障,确保了捕捞权证书收回、渔民退捕、渔船回收拆解等三项任务完成率100%。一是全力保障相关工作经费。2019-2021年市本级财政已安排拨付到位2180万元。二是及时下拨上级专项资金。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市财政争取和下达10批次专项资金共计71827万元。三是注重提升资金绩效。印发了《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时公开公示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

关于您提出的发行洞庭湖治理政府债券和设立专项基金的问题,一是2020年我市发行了抗疫特别国债9000万专项用于洞庭湖专项治理;二是专项债券和专项基金的申报、设立、批准流程较复杂,要求高,申报专项债券的项目必须要有一定收益,专项基金要有筹集来源,而我市市级财力有限,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投入巨大,目前无力安排基金投入。目前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已经开展了多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我市本级每年投入到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经费就有近4000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洞庭湖流域湖南部分包括岳阳、益阳、常德3市和望城区等范围,洞庭湖水环境治理涉及生环、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多个部门,还需要跨地域、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配合。我局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将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接,积极配合搞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守护好一江碧水。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2〕41号B类) 同意公开.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