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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9〕31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

张勇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多措并举纾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我市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市于2016年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大病保险全面覆盖到参保的城乡居民,其与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一起,共同发挥对群众看病就医的托底保障功能。

根据相关政策和我市实际,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37元/人年提高到50元/人年,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从13000元提高到14000元,个人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另外,根据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全国两会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从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获得的信息,2019年,中央财政将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预计中央财政将新增资金15元/人年的资金投入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2019年我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将达到65元/人年。对民政和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其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还可以降低50%。根据国家规定和医保部门的测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累计可以达到90%。另外,根据湘医险函〔2018〕59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大病保险单病种付费已达到106个,并新增了17种药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目录乙类范围报销,群众看病就医的范围比原来更加宽广。

在积极筹措资金提升我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的同时,市财政还密切配合我市医保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个人医疗费用增长,尽可能杜绝医疗机构故意延长疗程、滥用药物、超范围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2016年,我市引进中公网医保第三方监管以来,市本级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拒付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2018年拒付金额达1009万元,有效防治了医疗机构滥用药物、超范围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9〕3号)精神,积极配合市卫健、医保、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在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力争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强化对公立医院的债务化解,确保我市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2、积极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严禁医院薪酬收入与医院经营收入挂钩,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减少和杜绝乱开药和过度医疗行为的发生。

3、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加快全市医联体建设,不断提高我市的医疗能力和医疗水平。

4、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积极建言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联络,形成改革合力,不断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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