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1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3〕7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彭雅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社区减负,提升服务质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作为我国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对提升新形势下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财政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支持社区工作和社区建设责无旁贷。在经费投入方面,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社区改造建设奖补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社区办公用房新建、维修和设施设备购置的市级资金配套;2022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41万元用于市民政局组织全市社工培训和社工人才职称考试;每年按市中心城区社区聘请基层社会救助专干2.5万元/人的标准安排救助专干经费220万元。上述经费安排,切实保障了市辖区社区建设和全市相关社区工作的开展。

  按照目前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市)涉及所辖社区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和办公经费等,属于县(市)财政事权,应由县(市)财政按规定给予保障。后段,我们将积极协调县(市)财政部门加大对所辖社区的经费保障力度,一如既往地对市中心城区社区相关经费给予支持。同时,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13907308858

091.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1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3〕7号 A1类 同意公开.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