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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3〕2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赵易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市级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加大市县财政配套投入等多措并举,全面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底我市出台了《岳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同时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按照交通运输领域市和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平江县区域的乡村公路养护建设属于县级事权,应由平江县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省市适当补助。

  二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2022年市财政协同平江县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支持。主要在国省道建设方面,平江G106平江三合-长冲段共争取资金10697万元、S201平江县虹桥至加义路段121万、S206、S313平江县过大洲、梅仙和余坪集镇路段245万元、S201平江县虹桥至加义路段14443万元、争取上级养护资金1857万元。

  三是市级财政配套支持。从2022年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配套资金500万元,按计划支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近年来,由于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多方面的原因,市县财政非常困难、收支矛盾突出。针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财力不够的实际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市县交通局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争取上级支持我市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指标和管理养护资金,加快解决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

003.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3〕2号 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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