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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34号A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周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您建议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的重要阵地,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5〕2号),文件中明确要求:要结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制定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

二、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情况

为落实该项工作,中央、省、市每年均安排了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资金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每年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地方下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21年共下达3862.24万元,其中: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945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补助资金474万元,农村文化建设894.63万元,一般项目建设资金1220万元,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补助328.61万元。

2.市本级财政每年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了多个基层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专项资金。2021年共安排资金328万元,其中:地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配套资金29万元,公益电影放映经费20万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费25万元,流动文化工程25万元,“一元周末剧场”专项经费45万元,送戏下乡补助经费72万元,流动舞台车补助经费24万元,图书馆、群艺馆、美术馆、纪念馆、体育馆和游泳馆青少年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8万元。这些资金通过各个渠道,以各种方式,补助用于基层社区开展的各种公共文化活动,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您提出的市财政安排经费支持社区建设文化活动中心,目前已经基本落实。今后我们将更加关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发挥财政部门职能,更好的服务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谢  卿

承办联系人及电话:朱炳丞;1378901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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