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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28号A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陈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辖区交通违法处罚收入纳入君山财政收入的建议》收悉。经商市交警支队,现答复如下:

市交警支队君山大队属于市交警支队的报账制二级单位。2021年君山大队上缴罚没收入147.3万元、行政性收费32.87万元,非税收入合计180.17万元。2021年市财政在保障君山大队正式干警人员经费、机关正常运转经费之外,通过市交警支队安排设备购置155万元;辅警人员支出108万元(4.5万/人.年);涉案车辆保管97万元;道路交通设施维护80万元;红绿灯卡口智能交通运维30万元;事故鉴定20万,合计近500万元。同时市财政每年还预算安排君山公安分局“平安城市”电子防控系统工作经费52万元用于交通设施维护等工作。另外市政府在“智能交通”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时,已分期将君山区纳入了“智能交通”改造升级范围。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关于招录辅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辅警配置比例1:1是政策上限,由市交警支队在辅警总编制数内调剂安排君山大队辅警编制,人员招录后,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标准据实保障;关于将辖区违法处罚收入纳入君山财政收入。鉴于君山大队属于市交警支队的直属大队,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其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其人员及正常运转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关于您提到的君山电子警察设备老旧、损坏严重,需要增加信号灯、电子卡口、违停抓拍系统等问题。根据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省交通厅四家联合下发的(湘公发〔2016〕25号)明确要求,交通安全设施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建设原则,在道路新建、改造、扩建时建设单位应同步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公安部门使用和维护。因此,君山区应督促建设单位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后期维护和改造。我们将会积极与市交警部门衔接,进一步加大对君山区交通信号灯、电子卡口、违停抓拍系统等的维护和改造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龚  兵;0730—885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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