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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25号A类)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

湛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企业外迁管理,推进区域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县市区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区一中心”和加快岳阳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优质税源企业外迁落户,推进了区域经济建设和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但各县市区在推进当地经济和财政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出台各类非正常优惠政策等方式,从其他县市区争拉税源的现象,出现了企业在县市区之间非正常迁移的行为,破坏了我市营造的良好营商环境,阻碍和干扰了企业迁出地区经济正常发展,也违背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初衷。

根据各地反映情况和调查了解,部分县市区为争拉税源,出台税收让渡、低价供地、租金优惠、投资补助等各类优惠政策促使企业迁移,且这些优惠政策区别于同期本地招商引资政策的规定,造成了企业迁出地区税源流失,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造成了不利后果。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十分关注,后段将采取相应措施。一方面,引导县市区积极作为,站在服务全局、服务企业的高度,切实转变招商引资和财源建设思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完善招商体制,整合招商力量,增强对外招商引资合力,共同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心放在市外,加强区域外重点税源企业及项目的引进力度,创造公平公正竞争机制,避免县市区之间“内卷式”竞争行为,实现企业、地方经济和财政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针对通过特殊优惠政策引流企业在县市区内非正常迁移的情况,我们将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拟通过基数调整、财政奖惩平衡等措施,建立企业跨县市区迁移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资源要素按照市场化原则自由流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负责人:李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舒如镜;0730—8843080,18607302066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2〕25号A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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