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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5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宋辉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交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社会民生、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便捷经济等特点,是城市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2008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公交优先”已经上升为了城市发展战略,市财政积极予以落实。

一是市财政每年对市公交总公司政策性亏损都给予了补助,2020年政策性亏损补助提高到了30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00万元。

二是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累计已拨付市公交公司公交车辆更新补贴资金10803万元,在全省地州市处于前列。市财政分别对市公交公司17年、18年、19年分三批新购420台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贴情况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得到政府领导的批准,对市公交公司新购420台新能源公交车补助资金共计8900万元,根据市公交公司付款计划分年安排到位。2020年预算已安排了更新补助4000万元。

三是2019年上级共下达我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5030.3万元,已全部拨付市公交公司。

四是在支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仅郭镇新公交基地建设一项,市政府就明确了花板桥停车拍卖的土地纯收益全额安排该公司用于配套场站建设,2017年又在新增债券中安排了郭镇新公交基地建设补助3000万元。2019年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安排市财政资金2500万元,计划建设4处公交始末站场和对中心城区部分公交站点进行升级改造。

五是关于出台《岳阳市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实行公交路权、公交通行和交通综治优先。我们将建议主管部门牵头,从岳阳市实际情况出发,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论证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市财政将积极配合,一如既往地按照“公交优先战略”给予积极支持,为岳阳公交事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洪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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