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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8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长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云溪区决定重新选址新建长岭污水处理厂,这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我局认为势在必行,应抓紧组织实施。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岳政办发[2016]39号),按照“市区两级、分级建设”的要求,云溪区应自行筹资和组织区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市政项目建设。根据目前市区财政体制,财权和事权匹配原则,长岭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应由云溪区负责。为了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次性投入大、资金筹集难等问题,我市及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均是属地负责,建设大多采用的是PPP等模式,如:市本级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由江苏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商业运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由江苏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商业运营;南湖新区湖滨污水处理厂由南湖新区与北控水务集团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北控水务以BOT模式投资建设运营。云溪区可以参考。

目前市本级财力有限,在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和运营方面支出压力很大。近年来每年用于污水管网建设约1.2亿,市本级四所污水处理厂每年运营费用近8000万元。又如与三峡集团合作的“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从2021年投入运营后,市财政每年需付费约5.6亿元。

后段,市财政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大力支持云溪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配合住建、环保等主管部门推动污水处理环境整治项目,保障云溪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在市级财力允许的情况对给予云溪适当的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洪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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